返回第五章: 膏肓鬼,冤鬼(2 / 2)诗与南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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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叔,陈家嫂嫂的为人我还是知道一二的。

她与陈兴良有染,是自愿的?”

陈堂犹豫片刻回道:

“她说是被强迫的,而兴良说是她勾引的。

我也不知道哪个真哪个假,但是二人有染却是事实......”

司予看了一眼晕厥过去的陈兴良,沉默片刻,开口道:

“陈叔,你真的不知道吗?”

陈堂没有说话,摸索出了一杆陈旧的烟枪,点燃,重重吸了一口,干瘦的脸颊被烟雾缭绕。

“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呢?

难道把这个不孝子送去官府?

而且,我现在就这一个儿子了……”

司予没有再多说话,蹲下身取下了陈兴良口中的木头。

“陈叔,这事我也处理不了,毕竟我只是个捡骨的。

等捡完骨,你带陈兴良去城里看看,或许有什么能人异士……”

陈堂叹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我知道,不过司予,这事……”

陈堂欲言又止,司予很快回道:

“刚才的事,我不会说出去的,陈叔你放心。

时间不早了,我要开始装金了。”

陈堂点头示意明白,司予则是开始用红丝线绑扎骨头。

左右手骨、腿骨和肋骨各绑一束,然后碎骨装袋,左右脚趾骨、手指骨各装一袋。

取出早就准备好的金斗瓮,将其他杂碎骨头则集中放于金斗内,最后用柳枝贯穿“龙骨”。

龙骨即为人的脊椎骨,要笔直的放在金斗的正中央。

龙骨安置好后,其前端左右各放一袋脚趾骨,一束左右腿骨。

剩余的中间部位,左右各放一袋手指骨和手骨,俗称“下八卦”。

用木炭固定好“下八卦”的骨头位置后,上置未装袋的零碎骨头,其上覆一红纸,再依左右放置肋骨,最后再放头骨。

而在放头骨的时候,司予左手拿头骨,右手执银朱笔,低声念诵。

“夫子赐我银朱笔,点天天清,日月光明,点左眼清,点右眼明。

可点否?!”

此为开光点眼。

而伴随着司予的问喝,盖在棺材上的红布陡然被一阵狂风吹翻。

一股湿冷感盘桓在陈堂的背后,就连头顶的阳光都显得有些阴冷。

“可点否?!”

司予再次朗声问喝,眼神示意陈堂,陈堂这才反应过来,忙不迭的开口:

“可点!可点!”

司予瞬间落笔,马上把头骨放在了金斗瓮中,埋入木炭,塞满缝隙,随即封坛。

至此,装金结束,司予轻出一口,取出银珠笔开始点瓮。

点瓮即为在金瓮的五个方位点红,为亡人开路护身。

点瓮结束,陈堂点三柱香祭拜金斗瓮之后,捡骨便是正式结束。

接下来的再葬,就是由陈家自己负责,都和司予没了关系。

接过陈堂给的红包,司予便收拾好东西回了家。

瞅了一眼红包,足有三两三钱,可以说陈堂办事相当敞亮大气。

此时已经接近午时,司予随意做了点饭菜,对付了几口,便盘腿上床,又开始修炼起《昧阳采补术》。

一修炼,便是到了天黑。

月光垂落,司予恍惚间看到身前出现了一个身着青袍的女人身影。

恭敬的对着司予俯身三拜之后,便如泡沫般消散。

这个女人的面孔和自己记忆中赵秀兰的模样一般无二,想来自己留的后手已经起了作用。

司予脑海中的玉简再次出现字迹。

“冤鬼,鬼仙类,不入品位。可献祭。”

居然只是冤鬼而非厉鬼吗?

司予轻叹一口气,心中莫名感觉有些悲哀。

冤鬼,为心怀冤屈无法的人死后所化,不会伤人。

冤屈无法排解,便会一直在人间徘徊留连。

如果没有自己,她又该何处申冤呢?

可叹,只是冤鬼。

可悲,只是冤鬼。

冤鬼,其冤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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