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算你现在拒绝,以后也会跟泰达签约的。”
向虞之不是没看见他后退的一小步,她弯了下唇角。
原来他会被这样的事影响啊,这才像个人嘛。
不过,忽略她个人的情绪,沈行舟说的有道理。
向虞之抱手,也不再矫情,直接问:“那你是我经纪人吗?”
她想的简单,跟这种聪明人搭档,肯定会很轻松。
沈行舟一愣,沉吟几秒,而后点头,“可以是。”
向虞之又问:“那我是你签的第一个艺人吗?”
“是。”
nice!这样他肯定会给自己更多资源。
毕竟自己是他第一个艺人,他也会尽心尽力,经纪人也要在圈里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
“还有问题吗?”沈行舟问。
几秒后,向虞之说:“最后一个,不算问题,算是一种共识,无论公司做什么决定,都要尊重我本人的意愿。”
“可以。”
所有问题交流完毕,向虞之也爽快答应:“好,我签。”
沈行舟对这个回答毫不意外,面不改色地点点头,“明天节目录制结束你还来这里,我把合同带过来。”
“行。”
——
向虞之回到宿舍,打开微博,在高高挂起的#抄袭#词条下,发现竟然有一个娱乐大v指名道姓说她抄袭。
看来是终于憋不住了。
底下也全是各种控评。
[向虞之装死到现在,不就是默认抄袭了吗?]
[这位姐以后在我这就是黑名单了。]
再一看转发,已经一千多条。
向虞之“哟呵”一声,直接打了报警电话,“您好,我报警,有人在网上诽谤我。”
一小时后,她拿着回执从警局出来,刚出门就感受到有人在拍她。
向虞之往那人的方向看过去,来人欲盖弥彰般立即把手里的相机调转方向。
没几分钟,这张照片已经在网上流传开来。
【《偶像101》练习生向虞之去警局是为何?】
下面网友的思维开始发散。
[不会是除了抄袭她还有别的事吧?]
[难道她还是法制咖?]
[向虞之这是塌房了吧?]
[塌房也就算了,搞笑的是无人伤亡哈哈哈哈。]
[神他妈无人伤亡,多损。]
就在此时,向虞之转发了这条微博,开玩笑道:【虽然把我拍的很好看,但下次别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