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7章 直接报警(2 / 2)今年是八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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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算你现在拒绝,以后也会跟泰达签约的。”

向虞之不是没看见他后退的一小步,她弯了下唇角。

原来他会被这样的事影响啊,这才像个人嘛。

不过,忽略她个人的情绪,沈行舟说的有道理。

向虞之抱手,也不再矫情,直接问:“那你是我经纪人吗?”

她想的简单,跟这种聪明人搭档,肯定会很轻松。

沈行舟一愣,沉吟几秒,而后点头,“可以是。”

向虞之又问:“那我是你签的第一个艺人吗?”

“是。”

nice!这样他肯定会给自己更多资源。

毕竟自己是他第一个艺人,他也会尽心尽力,经纪人也要在圈里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

“还有问题吗?”沈行舟问。

几秒后,向虞之说:“最后一个,不算问题,算是一种共识,无论公司做什么决定,都要尊重我本人的意愿。”

“可以。”

所有问题交流完毕,向虞之也爽快答应:“好,我签。”

沈行舟对这个回答毫不意外,面不改色地点点头,“明天节目录制结束你还来这里,我把合同带过来。”

“行。”

——

向虞之回到宿舍,打开微博,在高高挂起的#抄袭#词条下,发现竟然有一个娱乐大v指名道姓说她抄袭。

看来是终于憋不住了。

底下也全是各种控评。

[向虞之装死到现在,不就是默认抄袭了吗?]

[这位姐以后在我这就是黑名单了。]

再一看转发,已经一千多条。

向虞之“哟呵”一声,直接打了报警电话,“您好,我报警,有人在网上诽谤我。”

一小时后,她拿着回执从警局出来,刚出门就感受到有人在拍她。

向虞之往那人的方向看过去,来人欲盖弥彰般立即把手里的相机调转方向。

没几分钟,这张照片已经在网上流传开来。

【《偶像101》练习生向虞之去警局是为何?】

下面网友的思维开始发散。

[不会是除了抄袭她还有别的事吧?]

[难道她还是法制咖?]

[向虞之这是塌房了吧?]

[塌房也就算了,搞笑的是无人伤亡哈哈哈哈。]

[神他妈无人伤亡,多损。]

就在此时,向虞之转发了这条微博,开玩笑道:【虽然把我拍的很好看,但下次别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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