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那吃货…
手里估计又是薯片吧,嘴里就没停过。
男生就不认识了。
如果洛凡在,肯定能认出,对方就是先前办公室那位。
“他该不会就是作曲系的天才吧?”
沈希灵觉得很有可能。
果然,没多久何苗进来了,手里除了薯片,还有一页稿纸。
“喏,给你…”
“快欣赏下,作曲系天才的佳作吧!”
“谢谢。”
沈希灵满怀期待,又坐下专注看稿。
何苗倚着床柱子,边吃边说个没完:“天才可说了,这是连徐教授都称赞的歌曲…听说你要首原创,当然,也有我一丢丢功劳,嘿嘿,总之他真的很上心,这两天都在写这个!”
“你不知道,他真的很优秀。”
“初中就写过完整的歌,我们高中新校歌他都参与创作的,艺考自然也是第一名。”
“听说学院为了招他,还给了一笔奖金。”
“具体,我就不清楚了。”
“还有还有……”
一直对着一个女孩,不断吹捧一个男孩多厉害。
其中意思很明显了。
沈希灵完全不为所动,视线都没离开过手稿,只不时敷衍一声。
“是吗?”
“嗯嗯。”
“厉害。”
“噢噢。”
“……”
这可把何苗气坏了。
以她多年撮合对象的经验来看,天才八成没戏!
于是,手机QQ回了两条消息。
【兄弟,我尽力了。】
【成不成就看你的歌了。】
何苗收到一大堆【拜托】【跪求】的表情后,又歪着脑袋凑了过去,希望能得到沈希灵认可的回应。
相比徐教授,沈希灵功力肯定不够深厚。
十几分钟后。
她抱起心爱的吉他,面色平静地,断断续续弹奏出天才写的歌。
曲终。
她问何苗:“你觉得咋样?”
“真棒!”
“好听死我啦。”
“收了吧?”
沈希灵只是笑笑。
她又不傻,哪会乱说话乱答应。
不过坦白说…
作曲系天才是很有天分,至少写出来的比她要好。
以感官来形容就是,听起来还不错哟,不听也就不听咯,不会有任何留恋。
总体看,作曲良好偏上吧!
可当看了歌词后,脑海冒出的第一个字就是——
俗!
搞音乐的,不能说俗。
“用力过猛”,最能形容那种感觉。
她想都不敢想,自己要是唱这样的词,该有多难为情啊!
最终,沈希灵如此回答道:“这首歌真的挺好的,更适合男孩子唱,我就算了吧。”
“替我谢谢他。”
心意已决。
两边都不是外人,何苗不会傻到再劝。
发消息过去告知。
【节哀!】
这事儿就算完了。
何苗上床吃吃喝喝,看看小说,刷刷新闻。
而沈希灵取白纸一张,铅笔一根,抓紧完成每日一练的歌词速写。
写到一半,QQ闪了一下。
四十岁的【凌熙珅】老师,也发歌过来了。
她抱着学习欣赏的态度点开,然后就真的只剩学习和欣赏了。
急忙铺开先前的两份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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