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我,看今天有没有带。”
说着这位公子,在身上摸索起来不一会儿,从腰间摸出一把扇子。
这扇子木质是普通的槐树。使用的纸张也是普通纸张。甚至连提词之人也非名家。这把扇子有价值,但并不多。
刚好用来做彩头,很合适。
“这很不错呀,并不贵重,做彩头很合适。这也印证了那句老话,礼轻情意重。”
“那我也出一些彩头吧。”此时原本默不作声的一个妹子说道。
这妹子在其他三个女生中,长得最好看。身材还可以,有种含苞待放的美,充满了青春活力。
青春永远是女性最好的化妆品。40多岁的女人永远没法跟18岁的女孩相比。
虽然足够成熟,但青春却一去不复返。
朱民小时候喜欢18岁的女生,即便长大以后依旧喜欢18岁的女生。即便工作许久,看惯了生死离别。依旧喜欢18岁的女生。
说话的这个女生满足朱民对于淑女的大部分幻想。
“昨晚我绣了一张手帕,这手帕并没多么华丽。”
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紫色手帕。将这块手帕展示给众人观看。只见手帕正中央绣着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
牡丹的并没有多么传神,边缘甚至有些粗糙。可见秀这朵牡丹的人并不是高手。
“流云姑娘既然想玩,那么我也要加入。”这是一位看起来就很虚弱的公子,身高在1米7左右,体重目测最多不会超过100斤。仿佛风一吹就要倒地。
这位公子从旁边一个包裹里拿出木牌。
“这个木牌上刻着一首诗。”
“等等先别说,让我们猜一猜。肯定是李煜写的一首诗。”
“张兄你说对了,确实是李煜所写的一首诗。无论是李煜前半生还是后半生所写的诗词,我都很喜欢。前半生那种无忧无虑,花前享乐,后半生那种山河破碎的绝望。让我沉迷其中。”
朱民不仅仔细看了看这家伙。如此喜欢李煜诗词还真少见。
“也不卖关子了,在木牌上刻着李煜前半生所写:花明月暗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那首菩萨蛮吗?”
“嗯,我非常喜欢这首诗。所以我就将这首诗雕刻在木板上,我做了一个多时辰。”
“既然大家都拿出彩头,但我手上一时半会儿拿不出好东西。身上只有两根琴弦还算有价值,就姑且当彩头吧”
“我这有一本春秋当彩头也还行。”
“我身上带着几张从西域流传过来的佛经。”
几人纷纷将作为彩头的东西放到桌中间。
朱民临时加入也没有什么东西好作为彩头。虽然目前没有,但是可以现做。
“诸位我去上茅房,你们先来。”朱民,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房间。
朱民进入随身空间。找了一圈愣是没找到一个,可以当做彩头的东西。
咦,这东西貌似可以。
朱民眼前是一块巴掌大小的褐色碎片。朱民一眼就看出来这是王虫触须上的碎片。
在中间穿了个孔,随便找了根绳子将其串起来。
“这应该差不多可以了。”
朱民,离开随身空间。
进入房间。
房间里并没有开始飞花令。九个人正在等他。
“兄台回来了,我们还以为你离开了。”
“没有没有,我只是去上茅房。”
还没等其他人说话。朱民率先开口说道。
“我的彩头是这个东西”说着朱民,拿出一块巴掌大小的黑色碎片。
“这块像是玉石一样的物件是我经过大明朝西部的时候,顺手捡到。具体是什么我还真不知道,但是上面会一直保留温度。”
其他人仔细触摸,这黑色碎片上还真的有温度,比人的体温稍微低一些。
“虽然我们不知道这是什么,但肯定是个好宝物。这怎么能当做彩头呢?”
“此言差矣,无论是多么好的宝物,若是放在不懂行的人手中,岂不是埋没了宝物。这宝物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除去两个才子喝得酩酊大醉,趴在桌上睡觉。其他几个才子才女面面相觑。
“既然如此,那就来吧!”
“既然咱们只是酒中嬉闹,那就无需多么工整,只要有花就行了。这样可以飞就一些。”
“没问题,谁先开始?”
“无所谓,就由我先开始吧。”看起来很虚弱的才子说道。
“花细委地无人收,雀翘金翠玉簪头。”
“桃花水暖清明前,长堤柳色青如烟”
“等一下让我想想,刚刚喝了一杯酒还有些晕。庭前花是同心树,山下全分两玉流”
……
原本喝得酩酊大醉的那两才子也被拉起来说了一句。
很快轮到朱民。
“别去江山如识面,重来花鸟更关情。”
朱民古诗词积累有限,坚持不住几轮。
洪武十五年这个时期的文人墨客与其他时期的文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也有朝代之初,文人墨客的共同点。喜欢讴歌朝代的强盛。
大部分朝代诗人都有这种共同点。
朝代早期处于发展阶段,喜欢讴歌朝代的强盛。
朝代中期处于鼎盛状态,那些文人墨客喜欢写一些赞美青春,赞美女人的诗句。
到了朝代后期千篇一律,全是对于山河破碎的无奈。
这些才子所说大部分为讴歌朝代强盛的诗句。又或者是战场杀敌的豪言壮语。
这些才子所说的诗句大部分都听说过甚至能知道具体出处,但有甚至连听到没听说过。
这些他没听说过的诗句,绝大部分出自于四书五经。甚至还有一些出自于戏曲,即便临场随意做出一首诗句,也可以,毕竟,只是喝酒间的娱乐而已,没必要多么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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