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林盛和吉娜并行在脏乱差的街道上,朝着盐湖城的体育馆前进。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暴力?”吉娜小声地解释道,“因为流着夜魔侠的血,我从小就和爸爸妈妈过着东躲夕藏的日子,可即使如此,金并的手下也没有放弃对我们的追杀。”
“他们把我全家赶到天涯海角,用电钻在我爸爸脑袋上开了一个大洞,逼着我妈吞枪……从那时起,我就恨透了金并和他的手下们,所以只要有机会,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向他们开枪,直到把他们杀绝。”
“听起来像是血债血偿。”林盛微微抬头,眼球稍微向上就能看到漆黑的夜空,天黑极了,连一颗星星都没有,有可能是霾太重了,遮了所有的光。
对于吉娜这种狠厉手段,林盛持保留态度,在地球时期,他看过不少漫威和DC的作品,其中不乏有蝙蝠侠,蜘蛛侠此类秉持着“不杀原则”的超级英雄。
有时候林盛就很气,蝙蝠侠只要杀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罪犯从阿卡姆越狱,但他杀了生,身上的魅力就会减去一大半。
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却坚守原则,这才是英雄和罪犯的差别。
不过对林盛来说,杀与不杀并无所谓,重要的是判断,不同事物不同对待。
“所以,你并没有觉得我很暴力?”吉娜忽然停住了,有些期待地望着林盛,似乎在等一个会影响未来的答案。
“还好吧,至少比那些优柔寡断的双标女好太多了。”林盛一脸无所谓地说道。
吉娜忽然笑了,蹦蹦跳跳向前走了几步,超过林盛几十米后又停了下来。
“来追我啊。”
她脸上带着搞怪的表情,像是年轻人一时兴起发起关于“追逐撵打”的邀请,也似乎略有深意。
林盛有些放不开,毕竟吉娜是女的,如果性别一换,他能立刻笑着追打过去。
男女有别,就像林盛能和哥们儿一起上厕所的空闲时间里比大小,但和女生就不能这样干,百分百会被当成流氓。
吉娜走得很慢,林盛很轻松就追上了她,两个人在闲言碎语中抵达了体育馆。
里面的声音嘈杂,显然非常热闹,林盛想起鹰眼的话,提醒吉娜道:“一会儿别离我太远,要不然出事的话我可能来不及出手。”
“你这么厉害,我肯定没事的。”吉娜傻呵呵地乐着。
林盛感觉她有点怪怪的,但说不上来哪里怪,总感觉这人智商好像下降了一百多。
正当林盛准备向里走的时候,吉娜忽然问,“那有人向我搭讪怎么办?”
她特意补充了一句,“这里可都没有好人。”
林盛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她一番。
这姑娘不论长相还是身材都令人火大,她刚说的那种情况极有可能发生。
正当林盛思考对策的时候,吉娜主动地拥了上来,她主动挽住林盛的胳膊,“到时候就说我们是男女朋友,他们向我搭讪,我就说得先打过我老公,这样,你们私下单挑的时候就算闹得动静太大,也不会立刻被首脑察觉。”
林盛思考了片刻,觉得方案有极高的实施性,便答应道:“没问题。”
“嘻嘻。”吉娜故意向林盛这边靠了靠。
隔着衣服,林盛能感觉到她发烫的体温。
两人挽着胳膊,像热恋的情侣一样走进入口通道,正巧碰到两个彪形大汉迎面走来。
逼仄的通道内容不下四个人并排而行,必须得有一方让路。
林盛和吉娜秉持着低调做事的原则,选择了主动靠墙让路,可谁知那两个大汉却在正好停在了二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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