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锋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来过,也没有像唐诗和诗词那样光彩夺目。
看来,自己要将这一世推向巅峰了。
就是在讲一篇故事,叶公公却是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
王素芬还以为叶锋是在说自己的诗会呢。
没想到,叶锋竟然在谋划着一个新的纪元!
叶锋已经将王素芬当成了可以利用的对象,只是她长得太难看了,加上她的嗓音,叶锋根本无法忍受。
叶锋撕下一条蚕丝,递给了王素芬。
“给你!我承认你是个有用的人,这条蚕丝就是我们的象征。
你用这个遮住自己的面容,将来见到别人也是用纱布遮住自己,就会认出他是我叶锋的手下。”
王素芬拿着蚕丝,说了声谢谢,然后问道:“叶公公,有何吩咐?”
叶锋沉吟了片刻:“嗯,暂时不需要,我会让人去找你的。你去打扫吧。”
王素芬应了一声,就离开了。
叶锋在文渊阁找到了一处安静的位置,开始看书。
叶锋这才想起自己的午餐还没有来得及吃饭。
一日下来,他也算是将所有的东西都看了个七七八八,便将她叫了过来,让她先去睡觉。
清竹提着一盏灯,在大殿的入口处等着叶锋。
青竹将一套斗篷送给了叶锋,叶锋看见青竹的胸部上挂着一把狰狞的武器,顿时感觉十分的诱惑。
“你给我穿上,太辛苦了。”
叶锋来到了叶锋面前,两人相对而立,从清竹手里接了那盏灯。
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忘记撩她,甚至还特意摸了摸她的手。
尽管只是一刹那,他心中却是一片温暖。
她似乎并不知道自己被占了便宜,走过去给他把斗篷的前襟扣住。
叶锋身高她半个脑袋,正好可以看见青竹那雪白而又迷人的胸部。
叶锋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他生怕自己会忍不住伸手去碰她。青竹没有看叶锋一眼,急急忙忙的把绳索绑好,提着灯跟着叶子枫走了。
那天,摘昀宸王出去狩猎,收获颇丰。
回了家,她就让人将刚刚抓来的野兔做了一顿晚饭。
看着满屋子的人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也是个耿直的人,一把抓住了其中一人,厉声喝道:
“我已经回去了,怎么还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那仆人被他的话给吓了一跳,连忙跪倒在地,结结巴巴的说:
“禀告王爷,今日王爷有一条狗在朝堂上被杀了。”
宸王王一听到这话就气不打一处来,这算哪门子的死法,他哪来的时间去找一条狗?
“这条狗,不会是苟有芳吧?他是不是已经去世了?”
“是的,殿下,我不会乱说话的,今天早上,我的确是被青竹杀的。”小厮颤抖着说道。
宸王王喊了一声:“赶紧让李甫林过来!”
“那殿下,您要不要把这只兔子给烧了?”
“放屁,给我出去!”成王拍桌怒吼,面容狰狞。
这个新闻让楚天明一时间半会难以相信,因为这段时间,整个朝堂上的风气都偏向了他一方。
怎么突然之间,就变成了苟有方的走狗了?
楚天明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只好等待李甫林的到来。
李甫林冲了过来,还没有和摘昀宸王打招呼,就被摘昀宸王拦住了。
“他已经被杀了?”
“是啊,主人,听说是从叶锋那里来的。”
宸王王想了想,也想不出叶锋到底是什么人。
它就像是一只蝼蚁,从来没有发现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