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我最讨厌两种人(2 / 2)车够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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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再等两年吧,等自己年纪稍微再大一点红了以后,即便是自己不主动提,估计经纪公司也会动这方面的脑筋。当然肯定不是让他写歌,而是请人写歌给他唱。

因此曹孟准备适当的展示一下自己的歌唱天赋,也让公司的心里有个数。就为了学两首流行歌曲什么的,所以就斥巨资买了个随身听。

同时他还准备在这边找个声乐老师,正儿八经的学一学编曲以及唱歌方面的技巧,最好还顺便学一门乐器啥的……公司能给他出钱那当然最好了,要不然他就自费也不要紧。

万一将来电影火了,做节目上晚会的表演环节能用得上,再说回大陆走穴也得有点储备,老是表演武术观众也会腻。

现如今大陆那边的片酬都比较低,不管是拍电影、拍电视剧还是拍广告都不怎么赚钱,真要说明星最赚钱的还是走穴,那个才赚得多。

据说90年代大陆最红的歌手毛柠和杨玉莹,单场走穴的出场费可以达到五六万,差多少相当于普通人十年的工资。就唱一两首歌就能拿这么多钱,比拍戏什么的快多了。

展信佳突然戳了他一下:“哎,你听的什么歌啊?”

“十七岁的雨季。”

展信佳别有深意的瞥了一眼对面的林志影:“好听吗?”

“嗯。”

“那你会唱不?”

“会啊。”

“那你唱一遍我听听呗!”

“咳咳……”,曹孟略显做作的清了清喉咙。

展信佳翻那个白眼儿,他知道曹孟这意思是说自己渴了,于是从旁边的包里翻出水杯拧开递给他,挤出笑容讨好说:

“喝吧,对了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曹孟摆了摆手,满意的喝了口水润润嗓子,然后调好磁带带上耳机开始唱:

门前有许多的茉莉花

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我们有共同的期许

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

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

一曲终了,曹孟挑了挑眉:“怎么样?”

展信佳表情呆滞:“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曹孟微微歪头嘴角扬起:“生孩子?”

展信佳:“……”

其实在曹孟还没开口之前,展信佳就觉得他唱歌肯定差不了,毕竟他听过曹孟唱戏,嗓子非常清亮,而且天生乐感就特别好。

然而当曹孟开口的时候,还是让她有些惊到了。卧槽,这也太好听了吧!

啧啧啧,这孩子看来不光脑子被佛祖开过光,甚至嗓子也被天使吻过,这就是传说中的得天独厚吧!

老天爷不公啊,你这小混蛋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世界吧?

唉,你说这么天才为啥不是我儿子呢?老娘要是能生个这样的儿子,这辈子肯定死而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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