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深夜轰鸣,飞车党很张扬地在哥谭市的晚上狂欢。
旁边停着的警车纹丝不动,仿佛看不见这些超速好几倍的马路杀手。
不远处的拐角,两个流浪汉围着一个燃烧着的油桶在取暖,但没暖多久,其中一個就抽出刀子捅进另一个人的胸口,然后从他口袋里面翻出了一小包白色粉末。
流浪汉临死前的惨叫让警车内的两人探头看了看,在看到是两个流浪汉之后,又回到车上淡定地吃着三文治。
倒霉鬼的鲜血喷射在油桶里面,与燃烧的垃圾混在一起,冒出古怪难闻的烟雾,笼罩了这个街角。
隋峰站在另外一个黑暗的角落,静静看着这一切。
寒风吹得他的脸色发青,单薄的衣服完全不能抵挡哥谭的寒冷。
“该死,穿越就穿越,凭什么穿到这个破地方。”
隋峰觉得自己真的倒霉,原本他住在节奏慢的乡下,工资虽然不高但很清闲,每天最晚8点之前都会回家。
不抽烟,酒也是浅尝即止。晚上11点上床睡觉,每天一定要睡满8个小时。
睡前会喝一杯热牛奶,做个20分钟的伸展操,让身体放松下来才上床,这样通常就能一觉睡到天亮。
早上醒来就像小婴儿一样,绝不将压力和疲劳带到第二天。
生活这么健康的他,偏偏却得了绝症。
他才二十岁,怎么就只剩下半年的命了呢?
大概是老天爷也觉得这样对他不公,所以给了他一个机会。
不知道是哪位喜欢恶作剧的神灵,给隋峰邮寄了一个小礼物。
一个黄金般璀璨,花纹精美的箭头。
隋峰原以为只是工艺品,直到他不小心被锋利的箭头割开了手掌。
晕眩感传来,虚弱的身体直接倒下。
等到隋峰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墙上那张狂的涂鸦。
“即使引导已经破碎,也请你当上哥谭之王。”
隋峰这才明白自己穿越到了哥谭,这个被诅咒的邪恶之地。
罪恶仿佛是这片土地与生俱来的特质,就连野狗在这里呆久了,都会变得分外地狰狞。
唯一的好消息是,隋峰身体的绝症因为穿越而痊愈了,而且那黄金箭头似乎给了他特殊的能力。
但隋峰刚来两个小时,只来得及消化脑海里面突然出现的信息,还没空研究自己的新能力。
“还是先找个取暖的地方,不然恐怕要冻死了。”
隋峰哆嗦着,朝着那燃烧的油桶走去。
捅人的流浪汉已经拿着他的收获跑了,另一个倒霉鬼的尸体正躺在地上,很快就会彻底僵硬。
隋峰顾不上害怕,凑近那油桶,伸出已经僵硬的双手,感受着难得的温暖。
等到身子稍微暖和了一些,隋峰又看了看已经凉透的尸体。
因为天气很冷,所以流出的鲜血很快就冻上,这人身上的衣服似乎还能穿啊。
可是,从死人身上扒衣服,似乎有点不吉利。
此时,一阵寒风刮过,将本来就不怎么旺盛的火焰吹得明灭不定。
隋峰顿时明白,自己根本没得选。
强忍着不适,隋峰弯下身子,要将这流浪汉的大衣扒下来。
尸体已经僵硬,隋峰不得不用力掰开这尸体的手臂,将他翻过来之后再将衣服脱下来。
一开始,隋峰还觉得有点恶心,但随着身体越来越冷,他也麻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