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儿不嫌母丑
送走厂长、门卫等人,余福乐转身过来:妈妈已经去里屋,看望植物人金厚明。
云清月见金厚明眼角流着泪,伸手去抹了一下。
然后!掀开被子,拉开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用油瓶改装的夜壶。
透明的油瓶内,有了半斤左右的黄色尿液。
“他救过我的命,花光了他所有的钱。为了照顾我,没有照顾好他的女儿。他的女儿生病了,家里却没有钱医治。呜呜呜!
当时很难的。我身体恢复好开始上班挣钱,为了还债给他的女儿治病,我根本没有钱寄回家。无奈之下!才向你爸提出离婚。不能让你们指望我了,我照顾不了你们。
呜呜呜!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呜呜呜……”
云清月一边说着一边将夜壶拿到外面,将夜壶中的尿液倒入下水道。
金厚明为了救她花光了所有积蓄,把她救活过来了自己的女儿(养女)却病了,而且没有钱医治。
在这种情况下!云清月哪里还有钱寄回老家?
她要还债!
她不能看着金厚明的养女没钱医治而死去。
无奈之下!才提出离婚。
不然!家里人还等着她的钱。
离婚不是背叛,也不是遗弃儿女,而是无奈之举。
你不提出离婚,残废丈夫、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外加婆婆,还等着你寄钱回去。
你根本没有钱寄回家,所以不能让他们等。
最好地办法就是:离婚。
让他们断了念想。
就这么地!云清月提出了离婚。
不管你答应不答应,从此不再联系。
《婚姻法》规定:单方提出离婚后超过多少年夫妻不在一起生活、不联系,算是“事实离婚”。
余福乐的爸爸找不到人,也只得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了字。
不离婚怎么着?
不离婚的话?你家还有人挣钱,不属于特别贫困户。
离婚了!家里没有了收入来源,就可以得到镇府方面的救济。
生活在底层的穷人,为了生存下去,就得想尽一切办法。
好在余福乐已经十三岁了,熬到中学毕业就可以出门打工了。
所以!十五岁的余福乐,就被人带到魔都。
可是!命运之神还是没有放过他:童工找不到工作,无奈流落魔都街头。
还好!遇见好心的大厨,将他带到酒店厨房打下手,讨口饭吃。
云清月那边!
不管这边同意不同意离婚,反正已经决定了:两人在一起。
她在服装厂打工挣钱,金厚明一边捡破烂一边照顾养女。
再后来!云清月怀孕了。
所幸地是:养女的病也好了。
另外!协议离婚也成功了。
就这么地!云清月与金厚明领了结婚证。
“你呢?成家了没有?”
说完她与金厚明的事,云清月看着儿子,问道。
儿子今年多大,她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二十九岁,二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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