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风徐徐的吹着我的衣襟,这已经是从那天以后的第三天了。依靠打猎和采集,饥饿并没有降临在我的头上。我的目的地,正是五阶天马所在的那一片世外桃源,那里有我需要的东西。
如同一切低阶冒险者一样,即使知道自己可能一无所获,也想要去碰一碰运气,与他们不同的是,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相同的是,我也同样需要运气。
如果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一步是必不可少的。
“叽叽”。
那是罗兰之森很常见的蓝锦鸟,只有巴掌大小。我曾试着用灵感同它们交流,可惜,所有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它们对人类很警惕,而且没有好感。
这时候,我就很羡慕那些自然魔法师,他们能够彻底的改变自己的气息,很轻易的就能得到这些普通生物的好感。
“嘀哩嘀哩~”
开始下雨了。
我坐在草叶上,背后靠着一颗不算粗壮的树木。
细细的雨滴打湿了我的肩头,抬头望天,灰蒙蒙的无边无际。
一只手掌轻轻地拍在我的肩上。
漆黑地夜里,在我看不到的身后,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凌空漂浮在那里。
一只不知名的果实凭空漂浮,轻轻地碰了碰我的嘴唇。
怀里的勾魂镜微微散发着魔力的光晕,一闪即灭。如此,我才看清了那一小只拿着苹果的洁白玉手以及它的主人。
轻轻地笑了笑,我做出要她飘到我怀里的动作,然后,揉了揉根本碰不到的头发,将散发魔力的左手食指擩进她的嘴里。
“沫沫~”那是她的名字。
轻轻地叫着,然后看着她疑惑地转过头来,然后,又转过头继续嗦着我的食指,魔力一点一点进入她的身体,皮肤逐渐变得红晕。
这个小女孩就是钱恭良未出世的女儿,母亲变成了没有神智的怨魂,而她的灵魂幸运的没有消散。也许是母亲的怨念残留着对养育儿女的思念,怨魂用魔力饲养了她,直到她被赵一恒作为材料炼制成勾魂镜。
那天,王小赖被治安官抓走以后,这张老板噩梦缠身,昏迷不醒了,当时镇子里闹得沸沸扬扬。灵魂是无影无踪,没有特殊的传承就无法沟通的奇异存在。人在死后,灵魂会随风飘散形成一粒粒微笑的砂砾,这些看不到的砂砾随着世界之风飞舞在世界各地,让后,当有生灵怀胎的时候,它们就一个接一个地投入胎儿体内,直到降生为止。那些得到魂砂多的生物会比得到魂砂少的生物聪明。传说凶兽是拒绝魂砂进入的魔兽,一生下来,就是满足****的孽物。
这件事穿的很广,大家都说是钱恭良的媳妇死的太惨,要拉他一起陪葬。所以,当赵一恒在张老板家里客串抓鬼天师的时候,很多人都来看热闹,结果不言而喻,他们是看不到灵魂的。
当赵一恒找到这个小家伙的时候,她已经四五岁这么大了,灵动的眼眸那么干净,那么透明。没有食物的它将要消散,在最后时刻,被赵一恒发现,并救了下来。
赵一恒的手无法接触沫沫,那么反过来,沫沫也应该是无法影响现实世界的,现在,为什么沫沫能拿起那个苹果。
如果赵一恒千年的记忆还在,也许他就能够解释这个问题,现在只好将这作为将来研究的课题。
雨色渐停,月朗明晰,赵一恒不认识天上的星辰斗数,但是他自有办法用魔法辨明方向,向着五阶天马的方向走去。
森林之大,广博不知边际,群花绿叶,粗枝长蔓,数不胜数,然而就算在这样的地方想要随处找到一株珍惜的魔植也不可能。
世界意志虽然擦除了他未来的记忆,但是过去和现在已经存在的魔法知识并没有消失。
个人的力量过于渺小,擦除了未来的影响,个人的努力也只会成为正常的世界进程的一部分罢了。
然而,我的命运终归受到了影响。未重生前,现在的我,还只是一个刚刚因为赌债失去住所,到处打工也只能得到勉强裹腹的黑面包。
懒惰和怠慢,是我们前进动力的阻碍,然而终归究底,知识才是根本。这一瞬间,赵一恒对失去的记忆产生了强烈的不干。
森林越走越深,沫沫就跟在后面,随时替他注意身后的危险。
一阵激烈的打斗声在前面响起。
赵一恒犹豫了一下,森林里人比野兽可怕的多,你并不知道刚刚遭遇的同伴会不会成为强盗。
但是好奇心战胜了赵一恒的警惕心,他小心的往前走去。
轻轻地拨开草丛,一头大约五米高的野猪映入眼睑。
这是蛮力魔猪,一种不会使用魔法的凶兽。虽然不会使用魔法,但是并不代表它们好惹。它们的魔力全部被用来强化它们的身体,以至于长的这般巨大。他的鼻子上插着几根箭矢,只差几公分便能射进眼睛。射手显得相当有经验,眼睛的确是蛮力魔猪最大的弱点,它们的眼睛大而圆,相比它们皮糙肉厚的身体脆弱很多,但是很可惜,所有的箭矢都被蛮力魔猪闪避了要害。
“姜超,孙干,你们俩用长枪刺它的腿,赵括,你他娘的在射不中他它的眼睛,老子晚上就去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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