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的飞机,到达纽约时,已是当地晚上十一点。
楚暮恒牵着两狗站到熟悉的公寓门口前,不带思索的按下密码。客厅里一片漆黑,只有落地窗外的灯光把地板照得微微发亮,楚暮恒从鞋柜里取出自己的拖鞋,随手扔在地上,再打开客厅的吊灯,发出一点响声。
“这个点,没在家吗?”楚暮恒小声嘟囔着,并未注意到沙发上放着的包。
也许是再次回到了纽约,佩西显得有些兴奋,在客厅四窜,最后一头钻进了它的小窝,其间发出的吠声传到了二楼。
很快,一个头发微乱的头颅从通往二楼的楼梯尽处探了出来,眼眸里有一丝亮光悄然流转,直到望见了那一抹在一楼跑过的黄白声音,才快速的跑下楼,脚下的拖鞋更是发出了“啪嗒啪嗒”的声音。
“艾萨克!”
那道身影在汉克的旁边微微停留后,最终还是选择走上前去抱住了背对着她的楚暮恒。
“我还以为你不在呢?”楚暮恒诧异的转过身,将朴彩英头上的一撮呆毛按了按,使之不再翘起,“你这是在家里干了什么,怎么头发乱糟糟的?”
“拍完广告就回来拼那张家具,结果怎么都没拼好。”
楚暮恒顺着朴彩英的指尖望去,在客厅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一堆散落的零件和一个大致的框架,模样像是一个书架。
不一会,朴彩英也许是有些乏了,窝在沙发里抱着抱枕,看着楚暮恒在一堆零件前面束手无策的样子。
“ros?,这没有说明书吗?”
似乎想到了什么,朴彩英眼皮抬了抬,从一旁的包里掏出一本小册子,露出了一丝傻傻的笑容。这副样子让楚暮恒有些哭笑不得,便放下手上的零件,走到沙发前,将自己的背转向朴彩英。
“上来吧,先睡觉。”
朴彩英没有拒绝,安安静静的趴在了楚暮恒的背上,然后两只拖鞋啪嗒一声掉在了地板上。楚暮恒背着朴彩英要迈上楼梯时,忽然扭回头,看向趴在窝里眯着眼的佩西。
“佩西,把你的窝让一点给汉克。”
缓缓抬头望了楚暮恒一眼,佩西便向里缩了缩它的身子,让原本站在地板上的汉克得以钻了进去。
“明天早上记得叫我,我有工作。”朴彩英闭着眼,朝旁边看着手机的楚暮恒小声嘟囔一句,便发出了轻微的呼吸声。
抬头望了望那幅朴彩英挂上去的画,楚暮恒将手机放在床头柜上,轻轻将薄被往朴彩英身上提了提,便关掉灯,眯眼休息起来。
那幅画是一朵绕着指挥棒的玫瑰,画得有些扭曲,据亚当斯所说,是威廉·德·库宁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画给纽约爱乐当时的首席指挥的。不过后面就流落到了亚当斯手里,也许是因为朴彩英的外号,他便将这幅画送到了朴彩英手上。
次日清晨,楚暮恒睁开眼后,便轻手轻脚的下到一楼。他打开冰箱发现都是些面包后,便趁着朴彩英还没起床,到附近他常去的一家中餐馆买了早饭。
其实店里不卖早饭,不过由于经常有老主顾希望老板做一些包子,馒头之类的早点,老板才每天都会做一点提供给老主顾,和老板不熟的都不一定买得到,不然就得大老远的跑到唐人街去。
楚暮恒和弗雷迪说好了今天会去剧院看一看,所以和朴彩英一起吃完早饭,他便开车把朴彩英送到了工作地点,然后往大都会剧院去了。他虽然没有去歌剧院看过歌剧,不过也经常在百老汇大道四处走动,所以对剧院那标志性的五道拱门似的外部还是比较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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