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伦斯从隧道门口出来时,一辆黑色四轮车已然出现在“昨日”的门口。
箱型的车身加上座椅,按上几个庞大的轮子,在加上一个庞大的内燃机用作为动力源,一辆狂野的蒸汽汽车就这样形成了。
它甚至没有篷子。
不过这对于劳伦斯来说都不算是问题,倒不如说劳伦斯及其喜欢这种狂野般的感觉。
不得不说,发明这种汽车的工程师简直就是疯子一般的艺术家,将旧时代的马车和新时代的内燃机粗暴的融合在一起。合成了一副怪诞的画卷。
这粗狂的美感对劳伦斯来说有一种奇妙的吸引力,他称这种车为科技的奇美拉。
在这马车上,一个留着八字胡子,带着高礼帽的中年男人正坐在车头。
毫无疑问这就是司机。
“好久不见,劳伦斯。”
司机率先跟劳伦斯答招呼道。
“好久不见约翰。”
劳伦斯单手一撑,翻进座椅里。
车身在摇晃中发出嘎吱的声音。
“说了多少年了,别这样进来,车会被压坏的!”约翰还没抗议完,一份地图就伸到了自己的嘴边。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拿起地图扫了一眼。踩起了油门。
随着动力的加入,内燃机发出猛兽般的轰鸣声,向着目的去开去。
“你还是和六年前一样没变啊。”在路上约翰无聊的开口道。
不平的地面带来了车的震动,导致整个车如同要散架一般。连带着约翰的声音也随之带着颤音。
“你比六年更秃了。约翰。”劳伦斯随口接道。他的声音中气十足,完美没有被车身的抖动影响。
劳伦斯的这一番话让约翰直接无语,他用手正了正用来挡住秃头的帽子。
气氛再次沉默。
又过了一会儿,约翰又开口道
“老板说过几天让我搬去达里姆去了。”
“不挺好的吗?难不成还舍不得了?”
“怎么可能。”约翰笑道“我们这种穷苦人怎么会喜欢下城区,这里动不动就是工业区排放的烟雾,还有那一股子恶臭的泰晤士河,哦,最关键的是那该死的治安,听说最近拐卖案件还挺多的。”
“所以走了不是挺好的吗?”劳伦斯说。
“是挺好的,以后就可以远离这座该死的城市。”约翰顿了顿,反问道
“那劳伦斯你呢,你喜欢这座城市吗?”
“我?”劳伦斯思索了一番,“还好吧,至少我可以在这里生活。”
在他说完以后,两人又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随后
“嘿,果然我这种人就不适合弯弯绕绕,劳伦斯,福尔摩斯的忌日要到了。”
“我知道。”
听到这不带感情的回答,约翰有点生气,他说
“你还不准备放下吗?劳伦斯。”
“放下什么?”劳伦斯没好气的反问道。
约翰冷哼一声,声音中带着一丝严厉的感觉说道
“放下你那无聊的侦探游戏吧,劳伦斯!你,我,福尔摩斯心里都清楚你根本没有当侦探的天赋。
福尔摩斯死在了黑帮之间的斗争之中,是我们早已预料到的,他掌握了太多下城区的秘密。迟早是会被杀的。
而你能替他报仇,这就足够了。”
说着,约翰看了眼前方的道路,在确定前方没有什么危险后转头面对劳伦斯。
他的面色被风吹的苍白,精心梳理过的八字胡也垮在两侧。
他脸上的肌肉动了动,似乎是想做出一个表情来,但已被冻僵的面部没有失去了知觉。
“劳伦斯。”约翰轻柔的说到,这使劳伦斯感到一丝异样,在自己的记忆里这个男人从来没有用这个语气跟自己说过话。
“你长大了啊。”约翰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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