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五十二章 一看就有暗雷(1 / 2)晋王孟伯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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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俭这番话说得太明白了,将大族们的小心思挑了一半,一时间大妖们竟没了反应,连同它们的亲信都僵住了。

头盔的扩音器将妖语声音变得很响,足够在整片潦草的会场回荡,让每一个坐在外侧的中小种族代表都听得一清二楚。

各族代表只是在那坐着,听到李俭发言,有几个茫然抬头,看见围成一圈的大妖也默不作声,又把头低了下去。

“最终处在与本族差距不大的位置”,多好的想法,这就是大族们想要的场景。通过比赛,将自家的战斗好手名正言顺地安插到可以在各个族群来回刺探情报的反魔族团队中,族群越强盛,越能获得刺探它族的机会,这不正是它们将李俭的提议扩展成比赛,乃至确实要实行的反魔族同盟,所想要的效果?

有大妖暗暗向李俭投来怨恨的眼神。为什么要把话说得这么清楚,说得这么清楚,它们要怎么让中小族群觉得,这场比赛对它们来说是公平的?又怎么能让小族或多或少地忽视它们的想法?

“为了裁判能够发挥作用,我族提议,只有比赛日前一个月中成为金丹期的修仙者才能参赛。”虎妖心中暗恨,但这提议对大族实在是“丢了面子有了里子”,话已经说开了,再要靠言语缝补起来,非得有巧夺天工的话术才行。纵使大妖们心中如何思量,也不得不立刻仿照李俭的提议,将选手甄选流程定下。

“也是为参赛选手着想,如果两边都太强了,裁判护卫不到,恐怕会伤及性命。”鹰妖点头同意。

虎妖鹰妖带头同意,这时候如果还要提出不同意见,那就是无视了大妖大族之间的默契,非但不能在小族面前彰显实力,还要被虎鹰两族记恨。想到此处,一众大妖纷纷各举理由,夹枪带棒地讽刺人族不让中小族群有机会,却又不愿意说出其他意见,尽皆同意。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李俭代表人族提出的甄选机制成了妖兽大族认可的方案,当场以金丹契约形式敲定,凡是参加反魔族同盟使者甄选比赛的族群,都只能推出比赛日期前一个月内成为金丹期的修仙者作为参赛选手,如有背弃,金丹契约立时发作,其余族群联手共击。

大概是为了让金丹契约显得很有震慑作用,就连人族这样的“妖兽公敌”,竟然也在“其余族群联手共击”的范畴内。换句话说,如果有妖兽族群违背金丹契约,其它妖兽竟然愿意和人族在一个战壕里作战。

李俭作为缔约者,发自内心地说,这些妖兽确实走出了勇敢的一步,起码它们已经敢在公开的金丹契约中,把“和人族同道”看做一种可能了。

确立了选定参赛选手的办法,一众大族轻松起来。

没办法,在这套办法下,反魔族同盟的使者名额都成了大族们的囊中之物。

小族压根不能在一个确定的时间段推出多少新晋金丹期,它们或许能有几个种族有此幸运,在一个月内凑出十名金丹期参赛,在小族之间的比试中横扫同类,但终究不会是有底蕴的大族的对手。

大族能在一个月内产生比十名金丹期多几个数量级的战士,在其中优中选优,教它们战斗修炼。小族的天才确实有机会能让名次前进一点,但大族又如何没有天才?

无论怎么战斗,大族们通过比赛能占据的排名,只会比按照族群综合实力评判——如果有那么一个可以看清全局的强大力量能够不偏私地做出比较地话——得到的排名有个两三位的偏差,但绝不会发生有大族落到中等族群的队列,或有小族能跑到和大族比肩的位置之类的事。

小族出现天才带领全族逆天改命?不得不说,如果真有气运之子存在,卡着时间点完成一系列别人不能完成的任务,那当然是以作者意志为准。但在这套参赛选手甄选面前,选手的天资是次要的,只是族群综合实力在某一个个体的涨落偏差,真正起作用的还是族群实力。

在这样的大族共识基础,参赛流程很快敲定。

单挑战一名选手参与,比试各族最强的选手,抽签打淘汰赛,等到剩下十个族群再打循环赛算积分。胜者组之外的打一次复活赛,循环出十个族群和胜者组对打,胜者组按名次从高到低主动选复活组内族群比赛,赢的占据胜者组比赛名次。

车轮战三名选手参与,也是淘汰赛,剩十个族群打循环赛。单挑战选手不能和车轮战重复。复活赛流程同单挑战。

团体混战全部十名选手参与,这玩意热闹得很,不过赛制和单挑战一样。

李俭注意了一下,大族里头挑头最起劲的就四家,也是先前最常打破僵局的那四个大妖,鹰虎蛇熊,其他大族虽然也掌控着一片妖兽,但吵闹起来都没这四家起劲,恐怕在灵山矿区的妖兽中,这四家的实力是最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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