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在金丹契约中,狐族向我们人族承诺,成为附庸种族,在一概条件下,严格规定狐族不能做有害人族的事情,如果与它族有来往的,需要向人族报告。我们不会要求狐族住到人族领地,更准确地说,为了狐族作为人族的附庸身份不会暴露,我们更建议狐族根本不会出现在人族领地。作为前面条款的补偿,也为了让你们更有效地作为人族附庸活动,人族会扩大交易规模,将部分物资作为投资,免费提供给狐族,使你们的族群繁荣昌盛。怎么样,有没有想法?”李俭说的这一套,沾点浅薄的经济殖民。
这套说法中,听起来最轻巧的部分,“与它族有来往需要向人族报告”,才是整套流程的重点。所谓的免费投资、扩大贸易、成为附庸、不伤害人族,都不过是先前贸易通商金丹契约的延伸罢了。
贸易协议本就具备“如无必要情况,不得对双方任何一方发动攻击”,避免了直接攻击人族的情况,同时也有扩大交易规模的潜在许可。正经的人类社会附庸需要交赋税、徭役、征兵,而外族成为附庸,显然补不这些,如果没有其他条款,所谓的成为附庸也不过是一个名头。
如果说贸易通商契约还是平等条约,那么换算到人类社会,李俭新提的这套契约,那叫一个不平等,那叫一个丧权辱国。
老狐狸再怎么聪明,就算它从灵气复苏伊始便成了金丹期妖兽,有足够的智慧思考,也不能从这几年才脱胎于原始森林结构的妖兽社会中,悟出经济殖民的道理。
这又不是天生圣贤能够解决的事情,没有经济基础,老狐狸哪琢磨人类社会几十亿人百年工夫磨合出来的玩意?
“听起来好像不错。”老狐狸思考着,试图从自己的印象中寻找这究竟是哪门子附庸,究竟是李俭的临时起意,故意试探自己口风,还是真的想出了一套不用让狐族担心附庸被发现的妙策,跑来真心收附庸。
它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来,这究竟是什么附庸要求,仔细想想,竟然真比自己了解的各种附庸契约更好。
它到底是妖兽社会的一份子,琢磨事情不像人类,能够拿来和李俭提议的附庸方式做比较的,大多都是妖兽社会中通行的办法。
那些条款主打一个简单粗暴,大多重视领地范围和资源分配,这算是好听的说法。不好听地说,那就是主族强行划定附庸的活动范围,不允许它们的生活范围超过多少多少,继而要求在附庸的领地出产的灵材如何分配。
这就是赤裸裸地征收附庸税,虽然妖兽社会才刚刚从原始状态脱胎而出,但抢夺灵材这样的修仙资源,几乎是镌刻在妖兽骨子里的,征收附庸税这件事,不需要教。
就这些条款,只能说是简单,粗暴的还在后头。只划定领地范围的,算是管的不严;只索要灵材分成的,那是要的不多。更狠的附庸契约,由于妖兽们脱胎的原始社会充斥暴力——这就有点看不起妖兽了,事实任何智慧生物的原始社会结构都必然因为其族群和其族群外界的大自然的对抗,而需要发生由暴力驱动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掌握更多暴力,往往意味着掌握更多资源,继而在较原始的逻辑关系中,粗暴地建立一条等式,暴力等于资源——作为主族的种族不仅要向附庸征收灵材和领地作为附庸税,同样也要征收附庸的战力作为自己的战力。
这种形式倒是广泛地见于各种不平等条约,当年带英和法鸡也玩过这一手,现在还有当年手段的遗留。对妖兽们来说,征收附庸的战力更是理所应当的,它们甚至更关心征收战力,而不是征收附庸的灵材。
这帮主族难道会把征收得到的外族战力当做宝贝吗?当然不会啦!
只要有需要,本族战力都可以当填线宝宝,更别说是外族战力,甚至是附庸战力。如果说用平等条约换来的外族战力支持还往往需要用在顺风局,那么压榨得来的附庸战力就往往被作为战争中的耗材使用。
狐族尚且不是其他种族的附庸,但妖兽社会已经有不少种族成了它族附庸。这些种族的战斗力被主族如何挥霍,狐族也看在眼里。
与这些残使用它族的附庸契约相比,李俭提出的契约内容是如此柔和,竟显得含情脉脉。既没有以“将附庸放入本族领地”的方式限制附庸领地,也没有要求附庸交灵材,反倒是由人族提供资源,更没有要求狐族应征。
只是需要掌控狐族的动向,扩大族群的同时扩大贸易规模,这倒显得像是天掉馅饼了。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