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四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七)(1 / 2)若你安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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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不定还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个时候的李甲已经下意识遗忘了自己的誓言。

一个名姬而已,哪里配得上他的正室之位。

春和景明:看看这个小人眯成一条缝的眼睛,怎么感觉是在算计主播。

盛夏且晴天:潜水了这么久,好不容易等到主播变成了美人儿,可不能被这只癞蛤蟆叼走啊。

我就打了个哈欠而已:主播莫要轻信此人。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可不是相逢一笑泯恩仇的人。主播一定忘不了海水淹没窒息的感觉。

浪九九:主播,浪吧。

“李甲,你说你的脸皮怎么那么厚呢?”

“怎么,还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那天晚上你对我说了什么吗?”

“年轻人,记性这么差,怪不得不成器呢”

笙歌上下打量了李甲几眼,若是李甲义无反顾的带着那一千两白银回家,说不定她还会高看几眼呢。

这种人才是典型的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你我好好掰扯一下吧。”

“听闻这浙江绍兴也是难得的富庶之地,以往久处京都,见惯了北方的风景,初见南方景致,看起来也不错。”

当然,如果没有这个碍眼的家伙在就好了。

“李甲,你是愿意站在这岸边与我一同受众人眼光洗礼呢,还是找一处酒楼坐下。”

“放心,绝不用你掏钱。”

笙歌殷红的嘴唇开开合合,可是再不见之前的郎情妾意,温软动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还是这么会捅刀子,典型的嘴贱手欠,究竟这是你的本质,还是大圣和唐三藏影响了你。

带特产回家的蛙:看看李甲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只想说一句干的漂亮……

浪九九:主播你这么造作,杜十娘的粉丝会不会群起而攻之。

主播:粉丝是什么,煮猪肉的那个吗?

月嵘流殇:

浪九九:煮猪肉的那是粉条好吗?亏你还卖过一段时间猪肉。

灯火阑珊处:你们够了……

主播:突然想起忘了对大佬说声感谢……

当初被大佬闪瞎眼的特效和叮叮当的声音逼醒,这也算是救命之恩了。

只不过当初病的实在是太严重了,一来二去便忘了这回事。

今日天高云淡,清空万里,笙半仙掐指一算适合道谢。

夜帝:呵呵……

笙歌眨眼,大佬这是不悦了吗?

主播:呵呵虽然只有两个字,但……

夜帝:但实际也只有两个字。

笙歌嘴角抽搐,大佬还能不能愉快的保持大金主小仆人的关系了……

适当的被恭维一下,有利于调节内分泌失调……

李甲一脸的摸不着头脑,面前这个表情丰富的女人难不成冲撞了河神?

还是说,杜微现在本身就是不干净的东西。

滔滔江水,哪有人跳下去沉的不见影子之后还能再浮上来的。

能浮的也只有鬼了吧。

李甲越看越像,那殷红的嘴唇可不就像是被血液染红的吗?

还有那白的发亮的皮肤,正常的人怎么可能这么白……

人一旦有了怀疑,无论看什么都像是自己所猜测的一样。

笙歌抬眼看向李甲的时候,就看到了李甲瑟瑟发抖,瞳孔放大,就好似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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