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泽对郑娟没什么感觉。
在《人世间》的原著里,既贤惠又漂亮的郑娟,无疑是很多男人眼中最合适的媳妇人选,除了家庭条件稍微差点,在她身上几乎找不到其他的缺点。
但陆泽充其量就是对她有些欣赏而已。
这个时间点的郑娟还没有被骆士宾那个狗东西给糟蹋。
按照陆泽脑海里的记忆,他的发小涂志强现在已经被关进了看守所里,身为所谓的虎鹰帮混混中的一员,这次是一块盗窃了某個不小的干部,引起了公安局的高度重视。
常在河边走的这伙子人最终在一个深夜全部落网。
按照剧情走向,涂志强是里面被判得最轻的,因为他是有家可归的小青年,陷得并不深。
涂志强的父亲见义勇为而死,被追为烈士。
现在的涂家老爷子正在四处走动,想要赶紧把涂志强给捞出来。
陆泽骑着周志刚留下的三八大杠,寒风吹动着他身上绿色军大衣,现在陆泽的身体素质已经强到了个很夸张的地步,对于此刻零下十几度的温度可以熟视无睹。
很快就来到了光明电影院。
原著里,郑娟跟她母亲带着瞎了眼睛的弟弟就在光明电影院的门口摆着摊。
专门卖冰棍还有冰糖葫芦。
这个年代,各种物资都非常的短缺,郑娟家的情况自然不算好。
陆泽没有伸手帮忙的打算,非亲非故的去帮人家,被当成流氓的可能性最大。
他只是想着来到这个世界,怎么着都要看看人世间里最好的女人郑娟。
还想着找机会看看能不能把骆士宾给废掉。
电影院的门口看上去很热闹。
这个年代的娱乐活动可以说是少之又少,看电影无疑是当下非常时髦的消遣娱乐方式,城里好歹还有电影院,农村看电影的话得支起来大白幕布。
门口来来往往,不少拖家带口的人在门口进进出出。
还有紧挨着的那些小情侣们低着头,看上去十分含蓄。
凌冽的冬日冻不住人们的热情,陆泽把自行车停好后,眼神快速在附近扫了一圈,很快就看见了板车后那位带着蓝色头巾、身形佝偻的花甲老人,老人旁边跟着个呆呆的小孩。
“大妈,您这糖葫芦跟冰棍怎么卖的啊?”
“糖葫芦两分钱一串,冰棍一分钱一根,小伙子你要来点什么?”
陆泽没有看见郑娟的身影。
他从兜里掏出一角钱的纸票递了过去:“给我来两串糖葫芦吧。”
郑母一张老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她快速接过了陆泽递来的钱,过年后电影院的人流量大了起来,连带着她们家的生意也变得有些红火。
虽然挣得不多,但总归有个盼头。
陆泽接过冰糖葫芦开始啃了起来。
酸甜的山楂果子外裹着一层糖衣,入口后味道还算不错。
估计现在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那些科技与狠活,只要陆泽看着电影院门口乌泱泱一片人大部分都不是秃头,早睡早起外加勤快的干活工作。
这种情况下,想秃头都难。
“小伙子你等等啊,我给你找钱。”
“这是六分钱,你收好了。”
陆泽接过钱,很快干完一串。
剩下的一串他打算带回去给家里老母亲尝尝,后面很长一段时间应该都是他们两个人作伴,陆泽能够感受到周母对自己的感情,他自然会做到身为儿子该做的事情。
陆泽心里的原则很简单。
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就在陆泽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郑娟好巧不巧的刚回来。
“妈,我回来了。”
“光明,赶紧吃饼,姐姐刚做的,还热乎着呢。”
郑娟一身浅色薄薄棉袄在身,这件棉袄看上去已经有了些年头,被洗的失去了原本的颜色,头顶上戴着顶红色针织帽,刚刚好盖住耳朵。
令人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她那双长长的腿,个子很是高挑。
约莫十七八岁的女孩面容因为营养不良有些微微苍白,但掩盖不住她精致的五官。
郑娟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一双大眼睛如同稚嫩的小鹿般清澈,脸上因为寒冷天气带着一丝红晕,她的美丽跟周蓉那种不一样,属于非常朴实无华的好看。
女孩可能是注意到了陆泽的打量,她微微低下头去。
陆泽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朝着郑母要了张旧报纸,包裹住了手里剩下的这串糖葫芦。
骑着车离开。
见到郑娟后,陆泽心满意足。
他真正感兴趣的其实还是涂志强跟骆士宾那几个人。
原著里的涂志强是跟水自流两个人喝醉了酒,然后给了骆士宾侵犯郑娟的机会。
陆泽一向喜欢先以最恶的那一面评判别人。
这件事情有没有可能是涂志强故意设计的?
涂志强娶郑娟是为了掩人耳目,他真正的爱人实际上是水自流。这一点,郑娟知道,不过她并没有因此离开涂志强。
别说上世纪70年代。
就算现在的社会也还没有完全接受这样的取向。
至于最坏的那面...
涂志强跟水自流知道骆士宾是种什么货色,他们故意设计这一出,让郑娟不再是处子之身,这样才能够更好掩饰二人之间不正当的关系。
或者更坏一些,三人一块设计?
陆泽在脑海里快速闪过了许多种的想法。
至少,骆士宾这货,陆泽很是不顺眼。
原著里,周秉昆还因为骆士宾的死蹲了十来年的大牢。
“都不是啥好鸟。”
......
回到家里的时候,李素华正在灶台前忙活,虽然现在家里就剩下她跟老疙瘩两个人,但平时的饭菜还不能将就,她得把这个家给撑起来才是。
“昆儿,回来啦?你不是看电影去了吗?”
“人太多了,我懒得看,就回来了呗,冰糖葫芦给您放桌上了啊。”
李素华喜欢吃甜东西。
这些从艰苦岁月中走过来的老人对于甜食往往都情有独钟。
“哎呀,你给我买这东西干嘛,这都是小孩子吃的。”
李素华埋怨的说了两句,但脸上的笑容却是藏不住。
当母亲的看见孩子的孝心哪里能够不开心,她在心里感慨着老疙瘩真的长大了啊。
“你老小孩,也能吃的。”
听着老疙瘩的调侃,李素华作势就要打陆泽,这两天的她能够感受出来自家小儿子的性子似乎变得跳脱了不少,至少不像以前那么闷葫芦。
陆泽坐在椅子上,开始看起来大哥周秉义留下的那些书。
这时候,屋外传来了几乎喊话声。
“秉昆,秉昆!”
李素华隔着窗户朝外面望去:“好像是国庆还有赶超。”
“昆儿,你去吧,你问问他俩吃饭没有,没吃的话就在咱家吃。”
陆泽放下书,走出屋门。
来人是跟他一块玩到大的肖国庆跟孙赶超。
前者的性格老实沉闷,后者则是表现的跟个皮猴子一样,被陆泽引进西侧小屋以后就动摸摸西看看,看上去很是自来熟的样子。
光子片同龄的男孩子们自然也分帮结派。
他们三个人的关系很好。
“昆儿,我跟国庆来找你是想问问你这段时间都在干啥呢?”
“我俩都已经被分配到了木材厂,三剑客现在可就差你了啊,你还没想好要去哪里吗?要我说咱们这种没什么文化的,去木材厂就是最好的选择。”
“志刚叔是大三线的八级工,你们家也是城市户口,肯定可以分到木材厂。”
孙赶超说明了来意。
肖国庆闷葫芦在旁边跟着说道:“是啊昆儿,你不会还想着考大学吧?现在谁都...说不准啥时候才能恢复高考,我们赶紧工作挣钱才是硬道理。”
陆泽在心里默默回答:1977年恢复的高考。
陆泽考虑过自己在后面的路该怎么走。
按部就班去木材厂的话还不错,木材厂是是国营企业,现在的标准来看的话绝对是铁饭碗,一般人想进都没有门路。
但,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眼望到头。
陆泽在里面撑死就是个干体力活的,尽管他的体力不是一般的好,但想要在厂里面快速的出人头地自然是难上加难。
按资排辈他就是个还没到十八岁的毛头小子。
上升空间完全接近于无。
而且陆泽脑海里很多的东西完全就用不上。
在肖国庆跟孙赶超走后,陆泽盯着房间里锁着的那个大箱子,里面放着的都是大哥周秉义留下了的书,他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
邵敬文。
《金土地》杂志社的主编。
人世间原著里,他对周秉昆有着不小的提携之恩,是个非常不错的长辈。
当初为了帮助秉昆弄到编制,可以说是不遗余力,而且后面在秉昆出事以后,他又不辞辛苦的去找到了周秉义,邵敬文可以说是有情有义。
陆泽眼睛微微亮起。
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年代无疑就是个完全合格甚至可以说是满分的作家。
此刻,他的脑子里就储存着海量的小说跟诗集,而且都是那种名著中的名著,虽然在这个年代很多的诗集小说都发表不了,但陆泽的优势并不在这里。
他身上最大的优势是...方向正确!
每一把都是大顺风局。
每时每刻都是在跟着正确的方向在走。
像冯化成那种不入流的诗人,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劳改犯,而且写出来那种破诗都会吸引到周蓉这种无脑死忠粉。
陆泽觉得自己怎么着也得比冯化成强个百倍千倍。
这年代,作家的待遇同样不低。
那些有名的作家,一本书的稿费就是大几千块钱。
跟现在那种在起点中文网就会水文的所谓作家不一样,人家那才是真的挣钱。
而且还是站着挣钱。
陆泽很快在脑海里确定下来了大体的思路。
同时在脑海里海量记忆储存里寻找着合适现在这个年代的诗集跟小说,他需要暂时跟这些作品的原作者们说声对不起,因为这些东西马上就要是我的了!
陆泽忽然有些理解夏洛的快乐。
“开抄...不对...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用抄来形容?”
“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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