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三章 你相信大圣吗(1 / 2)蛰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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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嚯,好家伙,瞧瞧这眼镜,瞧瞧这鼻子,就这么一勾一撇,王瘸子你就上了画,这辈子也没人给你画过画吧,我感觉怎么画的比你真人长得还好?”

“瞧你说的是个嘛?我没上过画,你钱四眼儿就上过?说我丑之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瞧你那德行,我家门神提防的就是你!”

“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吵什么吵,难不成你们还能比人家头上多個眼儿不成,画完的就赶紧下去,被占着茅坑不拉屎,后面还排着队嘞!”

单论丰子恺这幅“集体画”的美术价值,刚才义卖会上随便拉来一幅作品都能将其碾压,无论是气韵,还是骨法,现年十八岁的他都还有一段路要走。

同时在当下社会,漫画这一形式更多的是见诸于报刊之上,或戏谑,或针砭,用来讽刺一些社会现象,上流人士普遍认为其乃下里巴人之作,不能登大雅之堂,如何跟这些名家的阳春白雪相提并论?

别看这些人此时都非常高兴,争着吵着要入画,可实际上要他们竞价购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别人家客厅都是挂着山水花鸟,自家堂屋挂着漫画,这叫怎么一回事。

考虑到这种情况,程诺在一旁认真思考之后,决定将这幅画收藏下来,不对外出售,将有价转为无价,保证“集体画”背后意义不变的同时,也能最大程度呵护幼苗的创作热情。

当然虽然现在这幅画的价格不显,但等到一段时期之后,伴随着丰子恺名声的提高,它的价值只会越来越高,毕竟除了画之外,还有李叔同现场书写的诗和题跋,师徒同为大师,二人珠联璧合之作,真正无价之宝。

“丰先生,你看这样可行不,这幅画咱们就不拍卖了,将其登载在报刊之上让更多的人欣赏,将本次参与义卖会诸贤的精神进行宣扬,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救灾救民的行动中去,你觉得怎么样?”

看着丰子恺将他的印章盖上,程诺适时将自己的意见提出来。

丰子恺听完明显一怔,手下的印章差点给盖歪斜了,不禁发问:“程先生,这……我看大家挺欢迎的。”

大师也有年少的时候,听到众人的吹捧难免有些飘飘然,这时候让人家从花丛中主动出来,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程诺的建议持反对意见,也是无可厚非,没有挑明反对,已经是极大的涵养。

都是过来人,李叔同主动站在了程诺这边,对弟子进行劝诫:“佛说,饭百亿辟支佛,不如饭一三世诸佛。饭千亿三世诸佛,不如饭一无念无住无修无证之者。子觊,行善之道,亦是如此。”

“弟子受教了。”丰子恺本来就是心聪神慧之人,这段偈语很快就明白过来怎么一回事,刚浮出的自大之气被彻底打散:“我这就将这幅画交给程先生,全权由其安排。”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当然程诺并没有将这幅画私吞,而是将其郑重装裱起来,待到时机成熟将其展览在公众面前,让更多人了解这段艰苦的岁月,以及有过这么一些可敬的人。与此同时,又以丰子恺和李叔同的名义,向直隶灾区捐献出一大笔物资。

将参加义卖会的宾客一一亲自送走后,看着空荡荡的会场,程诺终于可以歇息了。

这几天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就是为了能将这次义卖会成功举办,筹集足够的钱财物资,用来支援灾区。

如今钱财到手,物资也在路上,只剩下回京亲自参与抗灾活动,任重而道远。

一边想着未来的打算,程诺一边将脚下的皮鞋脱掉,在这个会场连续从清晨站到傍晚,脚实在是受不了,尤其是脚后跟,就跟断了似的,整个就是提拉着半块死肉。

中间难受的实在受不了了,也就是悄悄在一旁蹲下片刻,暂时缓解一下疲劳。

如此宾客尽散,程诺哪还想顾及教授形象,双手各提着一只皮鞋,赤脚走在地面,别提有多舒服了。

就在他环绕会场,看看有没有人落下些什么东西时,突然发现某排座椅上有个瘦小的人影。

“嘶,不会是我看错了吧?”

提着皮鞋,程诺往后tun,皱着眉头来到他发觉异常的那一排,侧头看去,好么,这不是万籁鸣吗。

“小万,你怎么在这啊,不是给了老严钱,让他拉着你们去下馆子吗,这边会场的事都结束了,你们这几天也辛苦了,该庆祝庆祝放松一下。”

万籁鸣此时正蜷缩在一起,双手抱膝蹲坐在地上,连椅子都没坐,显得可怜又弱小。

看到程诺过来,万籁鸣单手扶住椅子,将其从地上撑起来,弯了一下腰来行礼:“程教授,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我都没听见你的脚步声。”

程诺笑着拿皮鞋互相敲了敲,又抬起一只光秃秃的脚让对方看:“怪我啦,下次应该穿着皮鞋过来,咣当咣当响,这样你就能听见了。”

看到这个稍显滑稽的模样,万籁鸣噗嗤一下被逗笑了,脸上瞬间起来一个鼻涕泡,有些不好意思:“程教授,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程诺赤脚走了过去,把皮鞋放到一边,坐到椅子上,本来想摸摸人家的头安抚一下,但想到自己的手刚摸过鞋子,实在是不雅,便将手放到自己膝盖上,微笑道:“是不是老严他们年纪太大,老是欺负你,哄你多喝酒?放心,等他们回来我肯定要好好批评他们。”

虽然他在动画史上名气比较大,但现在还不过是一个十五六七的半大孩子,身上的肋骨根根可见。

原本出生于南京的一个小商人之家,谈不上富裕,但绝对算得上殷实,怎奈这个时代背景下,没人能逃脱红尘碾压,几次生意失败后,家道就此中落,家里四个孩子都是男孩,养育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身为家中长子,万籁鸣担起养家的重担,中学毕业后便来到社会进行闯荡,中间吃了不少苦。

听到对方这样说,万籁鸣赶紧起身解释:“程先生不是这样的,跟严大叔没关系,是我自己的问题,只是有一些迷茫?”

拉来一把椅子递过去,程诺突然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了,患得患失在这个年纪实在是太常见了:“怎么了,是在担心义卖会之后你的安排吗?”

接过椅子,万籁鸣坐下来认真地点点头:“这份工作我实在是太喜欢了,商务印书馆的工作也辞了,不知道义卖会结束后要去哪里,程先生你看看我还能做些什么?”

这不是打瞌睡送枕头不是,程诺心里暗自高兴:“我想先听听你的意见,有没有想好要做些什么,或者你擅长些什么?”

“擅长些什么?我擅长些什么……”万籁鸣跟着复读了一遍,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有点不确定道:“论喜欢,我肯定是喜欢绘画,但论擅长,我那点道行根本不够看,与丰大哥相比,我差了好远,也不知道擅长些什么。”

程诺笑着摇摇头,认真道:“在我看来,你不仅喜欢画,更擅长画画,尤其是你画的马,形似还兼具神似,一般人可做不到你这种程度啊,这不证明你在绘画一道上很擅长吗?”

听到夸奖,万籁鸣不仅没感到高兴,还觉得有些臊得慌,吱吱呜呜道:“我就只会画马,别的画的实在不行。”

此言倒是不虚,他岁入私塾开蒙,厌恶死读古书,不背书不写字,却在课桌上偷偷画老塾师像。一次正巧被发现,老师见这幅人物肖像画画得不错,竟然没用戒尺打他,竟然还鼓励他。

可惜他在读书一道资质愚钝,读书半年,只会写一个“马”字,但字写得很好,有骨架,有精神,就此跟马结下了不解的缘分,喜欢画马,同伴们直接叫他“马痴”。

但正因为痴迷于画马,对马情有独钟,最后所有色彩的马都被画进了《大闹天宫》,堪称“画苑一绝”。

程诺不再说话,在万籁鸣的注视下,他回到主席台前,从里面翻出一本旧书,又找到一杆铅笔,带着这些东西重新回来,当然期间还是赤着脚。

毕竟穿了一天的皮鞋,尤其还是男人,多多少少会有些味道,在回来的路上干脆把皮鞋驱到一边。

“小万,不要小看任何人,也不要小看简笔画,你听说过动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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