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明白了,黄秋月此次过来,是有赚钱的路子给他。
黄秋月形象顿时可爱起来,之前的毒舌也忽然变的那么亲切。
黄秋月继续说:“你不是会写字么,我相公一个亲戚,在城里北区一家画坊做事,我前天过去看了一下,那边有不少书生代写书信,我和亲戚说了,你过去摆摊,不收你租金。”
沈默心中一动,代写书信,貌似可行。
他现在没赚钱的营生,去卖苦力,就算一天到晚干也赚不到几个钱,关键不自由,他最终目的还是要寻找机缘的。
若是去摆个摊,代写书信什么的,要好许多。
“那我明天就去?”沈默赶紧道。
黄秋月对沈默的态度很满意,暗道男人结了婚就是不一样了,知道要养家。
“嗯,明天去吧,不过那边距离这里比较远,你回头赚银子了,最好就住在那附近,吃住你要自己想办法了。”
沈默客气道:“当然,这个当然,能让我过去摆摊已经很好了。”
黄秋月又叮嘱了一些,便和张婶离开。
“当家的,那你明天就去摆摊赚钱吗?”里屋内,青衣声音传来。
刚刚外面的话她都听到了,心中欣喜相公终于有赚钱的门路,“当家的,你放心去吧,我这个休息一下就行,就是你,每天要去城里,会很累吧?”
沈默皱着眉头,累不累其实没事。
只是他忽然想起,原身是个半吊子书生,识字但不怎么会写。
比如写毛笔字,那字写的真不咋地。
而他若是去摆摊,边上竞争对手一定很多,如何竞争?
看沈默眉头紧锁,青衣狐疑:“当家的,你怎么了?”
沈默也没隐瞒,把自己的不足说了一下。
青衣也无语了,合着相公只能算半个读书人。
这时候,她心中一动,犹犹豫豫说:“相公,要不……要不我去写字赚钱?”
她脑子里好像记起一些东西,貌似自己会读书认字,还会写。
“你会写字?”
沈默一愣。
青衣不好意思的点头,指了指自己小脑袋:“有印象,我……要不试试?”
她自己也不怎么确定。
沈默赶紧翻箱倒柜。
原身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不过自诩读书人的他,倒是没把笔墨纸砚这些卖了。
很快他拿出一张长纸,开始磨砚。
青衣身体好了一些,披着一件袄,提起毛笔,沾了点墨水。
她开始写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好像一个写了好多年的老者,非常娴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笔落,一行字间,充斥着一股苍劲霸道之感。
哪怕沈默不怎么会写字,但也能感受到字体间那股感觉,因为他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关键是……娘子怎么想到写十步杀一人这种诗句的……
青衣也反应过来,像犯了错的小学生,朝沈默眨巴了一下眼睛:“我随便写写的。”
“写的非常好,字体工整,还有韵味,青衣,看来你以前学过。”
沈默越发好奇青衣身份了,心中十分欣喜,这软饭是跑不了了。
呸呸,我是吃软饭的人吗?
沈默估摸着,青衣肯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女,毕竟这年头女子大多不识字,就是一些男的都读不起书。
青衣能写的这么一手好字,家室必定不简单。
可惜,青衣家人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一个大活人丢了,他们不来找的吗?
“我以前学过……”
青衣拍了拍脑袋,她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不过她看到沈默这么高兴,也跟着高兴:“当家的,那我们明天去吧。”
她现在迫切的想为沈默分担一些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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