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
潘城扛着一只臀高一米二,重达四百多斤的血鹿回到山谷,以王定山为首的护卫队,此时仍在尽心敬业的履行职责。
虽然小青不需要守护,但他们拿了酬劳就得做事。
雇主潘城被前辈高人带去狩猎,无需照顾,不过留下来看守金羽鹰、银月孤狼的小青需要人手。
在潘城外出狩猎的期间,王定山一行人帮忙处理好了金羽鹰、银月孤狼等凶兽,最值钱的部位已经全部采集归纳在一起,余下的血肉精华装进冰丝袋,至于不值钱的肠子、碎肉,则统统抛入溪流之中。
溪流中的食肉性鱼类,会帮忙清理干净……
“公子,你们回来啦!”
莫长青步履如飞的来到潘城面前,脸上满是欣喜之色。
被留在山谷照看猎物的她,整个下午都是无精打采的,感觉特别无聊,时间过的还贼慢,简直度日如年。
好在公子没有离开太久,天刚见黑就回来了。
“小青,幸好你没跟着去,你不知道这个下午我都经历了什么?吃人的怪虫,拦路的丛林恶棍……”见到相处多日的小青,担惊受怕一下午的潘城,脑中紧绷着那根弦瞬间松懈了下来。
怪虫,丛林恶棍,以及后面遇到的一些凶兽,都让他大为震惊,倒豆子似的一一说了出来。
进入荒野的这两天,潘城深刻了解到什么叫做“纸上得来终觉浅”,上面这些凶物大荒山河经都有介绍,可看书的感觉和亲眼目睹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尤其是怪虫吃人时的恐怖画面,直到此时都难以挥去。
想到今晚还要在丛林过一夜,潘城就那那都不舒服,尽管出城才两天,可他已经十分想念自家小院里的那间卧室。
进去把门一关,安全感爆棚。
哪像现在,明明有个很厉害的便宜师父,还是娇俏可人的小青照顾自己,仍然比不上自己那张床。
“公子,您这是第一次出城,见到这些凶物吃人,难免会有些不适应,我们一开始进入荒野谋生的时候也很不适应,可现在见多了,觉得也就那样……”
“人进入丛林,就会变成这里的一部分,不是我们猎杀凶兽,就是凶兽猎杀我们,吃我们的肉……”
“或许这么说,您心里会很不舒服,但弱肉强食……就是丛林的生存法则!”
王定山作为一个常年在荒野混饭吃的过来人,早就有了自己的感悟,大荒人族可以安稳地生活在城内,绝大多数人都可以不用经历血的磨砺,那是因为他们这样的少数人,将需要出城、承担风险的高危工作承接了。
当然,城里的安稳与繁荣,主要还是人族守护神的功劳。
修为仅后天九重的王定山,可不敢贪图这份泼天大功德,说穿了,他就是一个不愿意打工拿死工资的人。
当护卫,是他的个人选择。
“王哥,还有空余的冰丝袋吗?”
潘城需要将自己猎杀的血鹿分解带回去,尽快上架销售血鹿灌汤蒸饺完成第二个任务。
在荒野行走的这两天,他最大感悟就是察觉到自己太过弱小,需尽快提升修为境界,掌握更强的力量。
否则下次美食系统发布狩猎新食材的任务,还得惊心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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