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万人扎堆在方圆二十里的平原上,想想也知道有多挤。
但是谁也不敢变阵,你一旦变阵,对方就会趁着你变阵的空档全力攻击,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因为变阵需要时间,正如天上飞过的大雁,一会呈人字形,一会呈一字形,从人字变一字,这么简单的变换,它都需要时间,何况是大军变阵。
决战之势已经拉开,五天之内是肯定需要解决问题的,双方的粮草都不够,谁也耗不起,谁也不敢撤。
夜晚的旷野上,士卒就地休息,一半打盹一半警戒,轮换交替。
所有骑兵,要照顾好自己的战马,日间受惊的已经被拖下去砍了,留着会对其它战马造成影响。
这就是为什么每一匹战马都带着眼罩,固定在马眼两侧的颊革上,因为马的眼睛可以覆盖周围360度,哪都能看到,眼罩就是为了防止它乱看,只将视线集中在前方。
战场冲阵的时候尤为重要,如果让它看到身边同类死亡时的惨状,它会心理崩溃,从而不受骑士操控。
每十人为一队的游骑小队,会不停的游弋在外,探查敌军动向,以防偷袭。
事实上,两军这么近的距离列阵,已经不存在偷袭了,偷袭也没有效果,因为人家的阵型已经摆好了。
临时搭建而成的简易行军帐内,宇文述正与一干将领商议着明日的战事。
卫玄板着脸坐在垫子上,宇文述叫他也不搭理,总之没给好脸色。
宇文述敢办董纯,他可不敢办卫玄。
“日间一战,我军阵型丝毫未乱,可见高句丽的具装甲骑是徒有虚名,不足为惧,明日他若还是如此,我军大可决战,”阴世师道。
具装甲骑本来是最适合冲阵的,但是宇文述这边,已经演练出一套专克重骑的步军阵型,是以排矟手、长枪兵、陌刀队、弓失队搭配而成,
排矟手是抵抗冲击,长枪兵以远击之,陌刀队是三人围一骑,阻断骑兵与骑兵之间的联防,弓失队就是射。
这套阵型在今天收效甚巨,敌军冲阵的万余重骑,才不到两个时辰,就被召回去了。
因为冲不进来。
宇文述笑道:“我观敌军大多为重骑,咱们便继续以这个办法,消耗其锐气,待其锐意尽失,便是决战。”
李靖皱了皱眉:“我们要把握好时间啊,如无意外,来总管的水军应该已经屯兵平壤南面,我军需要速战,而敌军背有平壤支援,并没有我们这样着急。”
宇文述道:“药师不要心切,决战之势已成,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今日只为试探,待到清晨,敌军必倾全力破阵,我军兵力不足,宜守不宜攻。”
李靖道:“若是敌军明日不攻呢?”
“怎么可能不攻?”虞世基道:“今日会战,便可见敌军之急躁,我主力已经抵达这里,距平壤不足五百里,高元现在应是寝食难安,如今见我军势寡,必然会全力冲阵。”
“这不叫势寡,”李靖苦笑道:“军中之势,并不以兵力多少而论,我以五万最精锐,对阵蛮夷之众,优势在我,如今成功渡河,正应一举破之,直奔平壤。”
卫玄认同道:“敌军多为重骑,而且数量太众,一旦遭遇重挫,便是四分五裂之局,我军应集中攻其中军,只要其中军大乱,四方骑兵不战自溃。”
重骑的作用是冲阵,轻骑是袭扰驱赶,但是你破不了阵,又驱赶不动的时候,战斗力其实不如步卒。
因为你的两条腿,肯定比屁股下面的马,更值得信任,所以真正的决胜,看的是步兵。
骑兵是跑的快,逃跑的时候也快。
“是的,”李靖点头道:“今晚就是良机,我军应乘夜色,徐徐推进,拉近敌我距离,不能冲阵的重骑,不过是坐在马上的步卒而已,而敌军多为重骑,并不具备与我决战之力。”
这就是高句丽兵种过于偏重的缺点,十万大军,六万重骑。
如果你能破阵,杀伤力无疑是空前可怕,但是破不了,一切白搭。
“不可,”虞世基第一个反对道:“我军仓促渡河,本就疲惫,白日一战,劳累更重,今夜万不能行动。”
李靖将目光看向宇文述,拿主意的是他。
眼下帐内的将领,很多都赞成李靖的策略,毕竟今日初战过后,清理战场,发现敌军重骑损耗极巨,但己方阵型竟是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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