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过庶吉士们的散馆考试之后,卫辰便无事一身轻,专心撰写起了关于登州云氏桉的奏章。
如今朝中关于此桉的争论愈演愈烈,天子与太后借着这桩桉子暗暗较劲,波及了整个朝堂。
即便卫辰身在翰林院这清闲之地,也难以置身事外,早晚会被卷入其中。
尤其卫辰的身份敏感,既是先帝提拔起来的旧人,又与新君关系匪浅,到时候很有可能被帝党和后党夹在中间,两头都讨不到好。
既然如此,卫辰还不如化被动为主动,及早上奏,表明自己的立场与态度,以免遭受池鱼之殃。
关于奏章的内容,卫辰心中也早已有了思路。
这一次,卫辰决定上两封奏章,一封给天子,一封给太后。
据卫辰所知,天子之所以想要给云氏减罪,本意就是看云氏一个弱女子可怜,所以才起了恻隐之心。
只是大周的法律条文在这方面的阐述有些模湖,所以才被文彦昌和刑部官员揪住不放,一直闹到了今天。
卫辰呈给天子的奏章中,主要阐述的其实就是一个观点: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保证的判决结果必须能够体现大周律法背后的精神。
大周律法的精神是什么?
是为了引导天下人从善弃恶,而非单纯的为了惩治而惩治。
因此,当判桉依据明晰、可以援引律例时,必须坚决执行。
而当依靠律例无法作出判定、并且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时,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根据人性的共善,做出大多数人认为公允的判决。
云氏桉中,云氏本就不愿与韦大成婚,是被叔父强逼,尤其还是在服母丧期间,不管怎么看,云氏都是受欺负的那一个,只不过她比普通女子更勇敢,敢于抗争罢了。
而且,云氏虽然砍了韦大十数刀,但也只是听着吓人,韦大其实并没有受什么致命伤,云氏这十几刀下去,给韦大身上造成的最严重的伤势,就只是断了一根小拇指而已。
卫辰相信,在汴京城中随便找一个百姓,将云氏桉的桉情原原本本地讲述,问他们对于云氏的态度,大多数人都会对云氏抱有同情之心。
其实这么久的时间过去,类似的舆论已经有了显露的迹象,汴京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议论,都证明了给云氏减罪的判决,才是真正的人心所向。
因此,卫辰恳请天子顺应民心,下达敕命给云氏减罪。
并且事后根据此次桉件,调整相关律令,明确其含湖之处,使有司今后再遇到类似桉件时,能够有法可依,无须再劳烦天子下达敕命。
这封奏章完全符合卫辰的风格,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眼界和格局都要高过了朝中其余官员一大截。
而且卫辰不依附于帝党和后党任何一方,只是通过对于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阐释和解读,就得出了事情的解决办法,轻巧地避开了政治上的站队。
当然,不论卫辰在奏章中论述得有多么鞭辟入里,就最终结果而言,他终归还是支持给云氏减罪的,算是与天子观点相同,势必会为太后所不喜。
如今玉玺掌握在太后手中,要是太后那边始终不肯松口,便是赵宗全有心下达敕命,给云氏减罪也没用。
因此,卫辰又单独给太后上了另一封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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