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匕首的尴尬之处,太短。虽然便于隐藏和突袭,但正面冲突之下,缺点也显而易见。
匕首不同于刀剑棍棒,后者面对敌方的“先手”攻击,可以采取“对攻”,而匕首完全不行,一旦被人抢先突击,防守方只能想办法化解攻势后再反杀。
匕首太短,容错极低,一旦比对方启动慢了,无论在力量和速度上就都会被压制。
莫里斯此刻最正确的做法是,固守下盘,先站稳,抗住林奇奔跑时的冲击力,然后盯紧了握刀的那只手,无论是格挡,还是拆架,尽量避开要害。之后才能考虑如何反击,千万不能想着对刺。
而他的格斗经验明显不行,从气势上就已经被震住了。
看着目露凶光,向自己冲杀而来的林奇,莫里斯知道自己败了,全方位的败给了这个不比自己大多少的华裔青年。
“叮”地一声脆响。
匕首被击飞,下一秒手腕传来剧痛,他不敢相信这仅仅是对方击落他武器时传导而来的力。
若真的挨上一刀,不!挨上一拳...自己的下场恐怕也不会比陈栋那两个蠢货好多少吧!
莫里斯呆呆地看着一脸平淡的青年,双膝一软,竟是跪了下去。
当然这不是“臣服”的那种跪,单纯就是太害怕了,脚软。
林奇也不愿占这种便宜,一把拎起少年,示意两个女孩先走。
“小弟你小心啊,阿姐在家等你。”
林娜不是那种没眼力劲儿的人,知道男人间分出胜负后,总归是要放些狠话的,而败者认输也同样想要个台阶,女人若继续在场就不太合适了。
而她身边的小丫头则不懂这些,满眼小星星的看着林奇,在林娜拽了好几次后才被拉走。
小巷子彻底安静了下来,林奇待莫里斯站稳后便没再继续揪着,算是给足了体面。
后者狼狈地退后几步,有些失魂落魄。
他不是没挨过揍,是真的被揍的那种,但从来没在同龄人身上感受过如此悬殊的差距,特别对方还只是个被他们看不起的华裔。
‘瘦小,没骨气,受气了不敢拼,不敢打...一天天就知道工作!哪怕只有一点点钱。也不懂得反抗!’
这就是洋人眼里的华裔。
然而眼前的男人不一样。
他的眼没有丝毫敬畏,什么种族,什么黑手党,都只是皮囊罢了。有种就剥开它们,来一场真正的厮杀!
青年刁着最后一支骆驼,在砖墙上擦燃火柴,深吸一口,缓步靠近莫里斯。
“名字。”
“莫..莫里斯·卡彭...”
“卡彭?!”林奇一怔,“阿尔·卡彭...是你什么人?”
“他..是我叔叔。”
‘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芝加哥之王的侄子...还以为是什么小帮派呢’
“我问,你答,然后乖乖回家,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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