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零吓了一跳,骂道“你有病呀!”
可话音未落,见此壮汉居然有几分面熟,但她尚为想起究竟是谁时?
壮汉已经站起来,伸手去摸零白皙的脸蛋,并且满口污言秽语:“我是有病,特别是看见你这样的美女就更严重,你害我犯病,得负责任噻!”
“把你的脏手拿开!”零很是厌恶地向后避开。
可谁曾想壮汉居然一把就抱了上来。
零当场吓得脸无人色。
霍地!她只觉身旁闪过一道身影,紧接着耳边只听“啪”一声闷响。
而壮汉只觉胸口被铁锤击中般,顿时身体旱地拔葱飞弹了出去,一时半会是又痛又蒙,随既一口啤酒从口中哇哇倾泻而出。
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被打了。
“他妈的!找打!”
汪凡正因雪山男孩照片的线索中断,压着一股无名火,正没地方发泄,谁知这个壮汉迫不及待的就撞上枪口。
“你……”
壮汉刚想骂,可是一时半会胸口痛得他作声不得。
不过他倒是个狠人,当既顺手从旁边抄起一个啤酒瓶。
可突然,他只觉一股劲风呼啸而来,“啪”得一声,啤酒瓶被一股迅猛的力道击破,而自己的脸也吃了一记,登时晕头转向,好悬没晕倒。
原来是汪凡见对方动瓶子,倏地出脚,踢得对方差点忘记自己姓什么。
汪凡心知酒吧有监控,不想节外生枝,踢出这一脚后,便拉着零离开,两人在酒吧外分道扬镳。
只是汪凡并不知道,在酒吧时,有一双鬼鬼祟祟的眼睛,一直在黑暗的角落窥视着他。
……
2009年,5月12号,凌晨三点十分,滇江古城派出所。
一声急促且尖锐的电话铃声毫无征兆的响了起来,打破了这个注定无法安静的夜晚。
一位睡眼惺忪的值班片警猛然被吓了一跳,好悬没灵魂出窍。
“妈的!又出什么事了?”片警骂骂咧咧地接起电话,“喂!古城派出所!什么事?”
“树母村入口的那片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电话里传来一阵低沉且古怪的声音,像是对方故意捏着喉咙说话一般。
“什……什么?!”
值班片警一下精神抖擞起来,睡意全无,可他还没问话,电话那头就很不客气地挂断了。
“喂……喂……妈的!”
片警本想把电话再打回去,可是一看座机上显示的号码,不由就眉头一皱,愁上心来,又骂道“我靠!真倒霉!”
因为这一通神秘的电话是来自公用电话亭。
而与此同时,派出所相距一公里外的一个公用电话亭里,正有一个人高马大的身影,从电话亭向黑暗快步钻入,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茫茫夜色之中。
而茫茫夜色犹如帮凶,掩盖了他的踪迹。
黑夜之中,城郊干道上,警车的警笛声犹如生气的怪物,正焦急且疯狂地咆哮着,在同样焦急的驾驶员驱动下,一路冲破黑暗,激起无数尘土。
很快!咆哮的警车便来到了树母村村口的那片树林外。
月光朦胧,依稀可辨这片树林不算大,但也不算小,两边都各有山跟树林连着。
这样看起来树林就像一座小城墙,将村寨与外界隔离,世世代代守护着林后一方静土。
两名片警忐忑不安地走在树林里。
只觉凉风习习,阴风阵阵,树叶沙沙作响,仿佛这一颗颗树,就像是一个个野鬼,正张牙舞爪地向他们示威。
耳边时不时还可以听见,不远处的深山里传来飞禽走兽的低鸣声,如孤魂野鬼在耳旁低泣,令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这两人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搭着话,一边像无头苍蝇一般,到处寻找所谓的尸体。
突然只听其中一个片警哎呦一声,不知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整个人摔了个人仰马翻。
手中的手电筒也飞将了出去,正好落在了正前方。
“啊!鬼……鬼呀!”
同事正要去扶他一把,突然叫了一声,也不知道看见了什么?
“你瞎叫什么!这世上哪里有鬼。”
那个片警这边话声才刚落,自己也惊呼一声“我草!真有鬼呀!”
咱再把目光锁定在手电筒上。
原来在手电光束尽头,赫然出现一张男人的脸。
那是一张死人的脸,可诡异的是,那张死人脸却不正常的挂着诡异的笑容,并瞪着眼睛看着这边。
在光束尽头之下,那张诡异的脸影影绰绰,仿佛蒙上了一层恐怖的面纱,显得极其狰狞与可怖。
也难怪他们乍一看,以为是鬼呢!
“快……快!快打电话给总台,通知刑警队!”
摔倒的那个片警看见这一幕,心头颤了好一大下,顾不得自己还趴在满是泥泞的地上,便给同事下达了指令。
……
滇江刑警支队,二大队接到了命案电话后,立马雷厉风行驱车赶去了现场。
此时天空已经出现了鱼肚白,眼看天快亮了。
黎明前的空气是最冷的,出现场的三名刑警刚一下车,只觉寒流袭来,仿佛是某种征兆。
三人都不由紧了紧轻薄的外套。
出现场的有三个刑警,队长是一个美女刑警,唤作吴兰兰,她带了两个同事,各是一个年轻男刑警,以及一个年龄偏大点的男刑警。
那两个片警早已在林口等候多时,在他们的带领下,吴兰兰她们轻而易举来到了尸体所在的位置。
与发现尸体的两名片警了解了情况后,便让他们先回去。
两名片警如蒙大赦,招呼一声,便灰溜溜走了,查命案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是交给刑警去吧。
作者题外话】:《这个盗墓贼合法的其实又名可叫《汪凡不凡的经历
盗墓小说见爱情戏死!这是之前所听到的。
但本书没有从头到尾的“盗墓”。
主角是个人,人自然有七情六欲,这一生需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他的人生轨迹,他的生活应该是多方面所组成的,不应该只有“盗墓”。
本书文风偏长伏笔,希望读者大大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