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从那家便利店拷贝下来的监控视频,视频里的人是你吗?林凡!”
“是。”
“那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一切都是误会,我只是去避雨,真的!”
“误会?大雨天你手里拿着脱下来的裤子和衣服光着身子闯进人家便利店,这你怎么解释?”
“手里衣服是我买完新衣服换下来的,我进店时候穿着新衣服呢,我也不知道为何这里拍的是光着身子?哦!对了我想起来了,下雨前我还碰见过几位大学生,他们还夸我衣服漂亮时尚,还和我拍照合影了呢,他们和卖衣服的摊主可以为我证明!”
“你衣服具体在哪买的?那些大学生是哪个大学的长什么样,具体有什么样貌特征?”
“衣服是在便利店马路对过那条林荫小道到顺着岔路口向北一个新建的市场……”
林凡详细的将卖衣服摊主和几位大学生向民警描述了一番。
“你说的这些,我们记录下来了,也会派人去调查核实。目前姑且相信你刚说的这些描述是真的,那你怎么解释你进便利店后接下来的一系列举动?”
林凡又将进店后的事情向民警仔仔细细的解释了一番。
“你说你想去商品区购物脚下一滑才扑向那位女店员,起身看女店员晕倒想为她做人工呼吸才有了接下来的举动?”
“是。”
“狡辩,虽然你扑向女店员的瞬间因为下雨因素视频晃了一下没记录下,但接下来的场景清清楚楚的记录了下来。你看看这满屏需要打码的画面,再根据我们对周围围观群众以及受害者的口供描述……”
“啪嗒”
询问室门开了,一位民警招手将正在询问林凡的民警叫了出去。
过了一会,那位询问民警走了进来。
“嘭”
狠狠将门关上。
林凡心里咯噔一下。
“啪”民警坐下沉思片刻后,拍着桌子吼道。
“你,到底叫什么,身份证号是多少?职业是什么?”
面前这位民警进来后判若两人,让林凡不解,问过得话怎么又问一遍,话说从深山里出来的他哪有什么身份证,何来的身份证号。
“林凡,20,没有身份证,职业……”
“编!继续编!你说的什么幸福快递公司,我们已经打电话向那的老板再三确认过了,他们那并没有一位叫林凡的快递员,而你说的什么夜市什么摊位老板压根就没有,到这个时候还不老实交代?”
“我真没撒谎,我真是那的员工,衣服真的是在……”
不管林凡如何号天叫屈的向民警陈诉着自己的身份,民警始终不相信林凡所说的话。
林凡折腾了一会,又低下头噤若寒蝉了起来。
在铁证如山的视频证据与证言面前,林凡只好哑口无声。因为他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是好,说什么才能让民警相信自己。
询问的民警看再询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了,加上证据充分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猥亵他人处以7天拘留。
在经历了几个小时漫长的审讯后,林凡终于解脱了。
此时身心疲惫的林凡,瘫坐在送他去往拘留所的警车上。
望着车窗外那一晃而过的灯光,看着深夜里寂静的道路上空无一人。
这时一旁负责押送的民警将一件警用棉大衣披在林凡身上,林凡摸着身上披着的这件棉衣,望着这位好心的民警。
“谢谢。”
林凡眼含泪水,答谢着这位送来太阳般温暖的民警。
“切,一个大老爷们哭哭啼啼的,真没出息。”
“安静点,不许说话。”
“是^”
这时林凡才注意到,在押送的警车上还一位和他一同即将被送往拘留所的女子。
此女子着装怪里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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