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章诉讼时效之争(2 / 2)李桂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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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金大律师,你说的一个月之后又主张过权利,可有证据?”阿蛮又冷冷地扔出了一句问话。

“证据?什么证据?隔三差五去要就是证据!”金刚钻的脑袋一抖一抖的,仿佛每根毛发都要竖立起来。

审判员郭亚萍实在看不下去,提醒了一句:“金律师,李律师是问你从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以后又主张权利有什么证据?请你如实回答,以便法庭记录。”

金刚钻耸了一下那尖尖的脑袋:“本人暂无证据提供。”

郭审判员一听,马上回道:“本庭建议你撤诉,你看如何?因为你对你主张的观点现在还没有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我这样理解没有问题吧?”

坐在金刚钻旁边的孙江似乎听出了些门道:“金律师,你开庭前没把证据准备好?还需要哪些证据?你怎么不和我说呢?”

金刚钻抓了一下明晃晃的脑袋:“什么证据?我们不需要什么证据。我们凭什么撤诉?我们有借条,对方欠我们的钱,我们凭什么撤诉?”

郭亚萍一看,这金大律师越说越激动,赶忙制止道:“请金律师不要激动,本庭只是建议你撤诉,如果你坚持不撤诉,我们继续进行开庭审理就是了,鉴于双方已陈述、举证、质证完毕,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金刚钻发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应当还钱!”

阿蛮听对方说完了,冷冷地来了一句:“原告所诉已过诉讼时效!”

金刚钻一听,火气上来了:“对方律师的律师证是假证吗?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时间,诉讼时效从何算起?”

阿蛮又是冷冷地说:“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原告自述从写借条之后一个月就主张了权利,而被告并未还钱,从这个时间点起,原告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诉讼时效就应该从这时起算。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就是二年,现在早已过了。噢,我忘了,对不起,我忘了对方是个律师,我还以为没请律师呢!”

郭亚萍点了点头:“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

金刚钻的最后一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支持原告诉求!”

小刘的语气似乎比阿蛮更加清冷:“驳回原告诉求!”

郭亚萍最后道:“鉴于原被告双方争议太大,本案在法律适用上比较复杂。本庭不能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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