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进阶属性,格罗斯只是大略浏览了一下,顿时觉得非常满意。能够在LV8这个等级就实现全副武装,完全算得上小康接近土豪的标准了——因为在游戏的初期,雷尔和装备这些东西,获取起来是辛苦并且蛋疼的。
他骑在矮种马的马背上,一路悠哉悠哉欣赏着沿途的风景——清晨的风带着深深的凉意,不过这反而使得他精神抖擞。他身边同行的是核心小队五人,除了他本人以外,还有法师小姐拉迪娅、斯考特、奥利弗和莱文。
“头儿,我们大清早跑到银叶森林就是为了杀一头狼吗?”
斯考特骑行在他身侧忍不住问道。很显然,这个世界的原住民并没有野外BOSS的概念——作为野狼盗匪团的一员,他们平时大多时候都是活动在诺戈的山林里。而狼这种野兽在北地的诺戈并不算罕见,但是像这次,如此大张旗鼓的去杀一头狼,他认为盗匪头子格罗斯实在是过于小题大作了。
就算在以前还未完成就职的时候,他想要杀掉一条成年的公狼也是很容易的——趁着那个畜生发起撕咬攻击的时候,稍稍作一下闪避,然后轻轻一刀,所有的这一切便结束了。
但是盗匪头子只是笑了一笑,白色的雾气在铁皮头盔里凝结,他感到头发有些粘湿,不由暂时的先脱下了头盔——
“那是一头很特别的狼。”
他淡淡地如是说道,详细的东西他此时并不愿多费口水解释——之后的战斗中,估计发挥实际作用的人也只有他本人和法师小姐两个。
“特别?”
不过法师小姐拉迪娅听到他的说法倒是来了一些兴趣,她觉得格罗斯这般郑重行事绝非无的放矢,“是魔物吗?”
格罗斯点了点头——野兽的实力大多没有超过这个世界平民的认知范畴,但若是有些异数达到了就职或以上的实力层次,这就被原住民们称为了魔物。它们通常拥有更大更强壮的体型、更高的智慧,也许还掌握某些特殊的技能或法术。
当然,它们的身体部分也化作了珍贵的材料或者价值昂贵的宝物——这也因此而吸引了众多的目光。无论这些意外发生变异或进化的动物是否作恶,一个“魔物”的恶名总是免不了加在它们的头上,王国的正规军团、贵族私兵、佣兵、身份各不相同的冒险者,还有暂时处于歇业状态的赏金猎人,对于“保卫王国安宁”的热情始终保持着高涨。
而在这一点上,玩家们比起原住民来更加胜过了几分。
法师小姐听到魔物的消息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卷起了法师长袍的衣袖露出一番跃跃欲试的兴奋神态——
他们已经进入了银叶森林。
秋末的季节,马蹄踩在落满厚厚枯叶的松软泥地不由一阵阵发沉,周围是一片高大的乔木,一些干秃秃的枝桠上鸟儿正在欢快的蹦跳和鸣唱,发觉人影的出现,它们不禁惊叫起来,拍打着翅膀飞到了附近更高的枝头。
格罗斯正在观察着身边的树木还有一些零散的灰色石头——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失去了那份可以提供准确坐标的玩家地图,只能依靠头脑里曾经的记忆进行寻找。
他在寻找这样的一个场景——几株老树有着盘虬错结的暴露根系,就像地穴矮人们从不清理结成小辫子的脏胡须一样,在那些粗壮而发达的根系之间,有着一块倒锥形耸起的石头。这块石头陡然看上去和森林里其他的石头并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格罗斯记得很清楚,那块尖尖的石头其实正是霜狼王领地的标记。
一旦越过那块石头,进入森林的更深处,那头有着银色闪闪发光背鬃的霜狼王就将出现,并且对视野之内的活动目标发起攻击——游戏的初期,曾经有一些玩家不小心路过而丧命狼口,提供了这一线索。
在不久的后来,更多的玩家知道了这处地方——在这一时期,游戏中“魔物”的概念迅速在玩家的头脑中普及,很快引发一股抢怪的风气和热潮。
而擅长PVP战斗的优秀人才正是在这一波抢怪热潮中脱颖而出,各种类似于“某某村小霸王”的名号在这时期层出不穷,并且往往出现后浪拍死前浪的情况——前世的那位宅男用手中的剑锋和朋友一同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同盟,将银叶森林中霜狼王的领地承包了下来。
他杀过霜狼王很多次,可惜只获得过一次【霜狼王的利齿】。
但是这个世界并没有其他的玩家——格罗斯知道《纷争》有着这么一条设定:在魔物的物品掉落清单上,最珍贵的那件材料,首杀必定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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