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在说些市井里的趣事,有时过得无趣了,就给她编故事。什么聂小倩,什么画皮,什么至尊宝。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明明是一介武夫,文笔却如夏花般灿烂。他还精通算学,刘益读了他写得初级算学,立刻就闭关了,说是找到了冲击文魂凝形的途径。要知道,刘益可是这个时代公认的算学第一人。
今天写得是他的结拜兄弟林冲,这人童娇秀也有所耳闻,听说是被高俅给陷害了。
王庆用了两千多字来描述林氏夫妇。没有雕梁画栋,没有锦衣貂裘,甚至没有上流人的社交生活和奢侈显摆。他们守着清贫的小家,平平淡淡,恩恩爱爱。可能在很多女人眼中,这种平凡的爱情毫无滋味。爱情值几个钱?过上金鏣玉络膏粱锦绣的日子,才不枉在人世间走一遭。
童娇秀不在乎荣华富贵,身为杨戬的外孙童贯的女儿,她的生活品质早已超越了穷人想象的极限,可这并不能让她开心分毫。她一生所渴盼的,就是一份平平淡淡厮守到老的爱情。
林氏夫妻的爱情,让她十分羡慕。林冲的遭遇,也让她感到气愤。
可这件事,实在是为难。她若是个纨绔衙内,帮王庆这回并无不可,左右不过是衙内间的争风吃醋。但她是童贯的女儿,此事一旦败露,她的名声将毁于一旦。天知道童贯会怎么惩罚她。
本能的想要婉拒,目光停驻在信尾的越人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一部诗经她能倒背如流,却从未发现,这句诗会如此的令人心醉。
一个念头倏然涌上心头:这话,他从前为何不说?如今遇到难事了,便开始献殷勤。他真的爱慕我么,还是为了救他兄弟的家眷,硬着头皮来讨好我。
他只是想利用我。这个念头在心中不停的发酵,越演越烈。
“若非急需悯月的易容术,到最后他也不会吐露半句爱慕之情。他不想和我纠缠,他只想和他的发妻,安安生生过他的小日子。我算什么?我只能在每个黄昏焦虑不安的等他的信,我只能在夜深人静时想他的模样,这么久了,我也才见过他一面,连半句话都没说过。在他的人生里,我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过客,他对我如此薄情,却不知我童娇秀也不是好惹的。我若想让他深陷囫囵,只消一句话的功夫。高俅妄自深得圣眷,连一个林冲都害不死。若是我来谋划……”
想着想着,她骤然惊醒,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流淌下来。
愤怒似乎撕碎了理智,想把她推向一个万劫不复的境地。她知道情绪为何会变得如此偏激,因为,因为时间不多了。
童贯和蔡攸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杨戬也没有反对。至今没有大订,好像是卡在了蔡京那一环。得蒙圣眷的蔡攸,近来愈发咄咄逼人了,若是再和童贯联姻,对蔡京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一生的归宿,居然取决于官场的倾轧,人生怎么可以悲哀到这步田地。
忽然就想起了,王庆写得那篇至尊宝。那是他编得最长的一个故事,足足写了三十页,装订成了一本小册子。兴许是篇幅太长了,文字显得很简陋,很直白,像是市井小人说得白话一般。可是相较于画皮,她最喜欢的还是这篇文采平平的至尊宝。
被妖怪抓住逼婚的紫霞仙子,一脸坚信的说:“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嘱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云来娶我。”
看到这一句时,她整颗心剧烈的膨胀,似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这是她从来也不敢想的话,更是她从来不敢做的梦。她人生读的第一本书叫作列女传,从小老师们就告诉她,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就该三从四德相夫教子。才华?女子无才便是德。
原来身为女子,也可以想点别的,做点别的。原来身为女子,也未必非得逆来顺受。
如果没读到结尾就好了。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记得那天哭了许久。她的眼泪,一半流给了紫霞,一半留给了自己。
她永远也等不到这个盖世英雄。
她的命运早已注定。.
她的樊笼牢不可摧。
不知不觉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王庆不会是那个英雄,他太谨慎,太怯懦。可是在一个个孤独的夜晚,她无数次梦见王庆穿着金光闪闪的铠甲,踩着七彩的云,在千军万马中拉起她的手,一棍击飞数千人,径自带了她去双宿双飞。
“我从没奢求梦境成真,说到底,我只是想寻一夕之欢罢了。”童娇秀缓缓的垂下了头,悠然叹气。
惜春见她面色瞬息万变,也不在意。王庆总爱在信里编些故事,有时可怕的吓人,有时又催人泪下。她最喜欢的,却是那些惊悚的鬼故事。自从读了那劳什子画皮、尸变,吓得她晚上起夜都要拉着悯月。可越是吓人,就越想看,好似着了魔一般。
正回忆着画皮里的情节,童娇秀忽然抬起头来,对她缓缓说道:“去,把悯月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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