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一天,正事还没干呢。”
常乐拿起手机,进入小游戏世界,给向日葵宝宝们浇了水。
之后!
“消耗5点生命之光,提升童子功!”常乐深吸一口气。
霎时间,大量修炼童子功第五层的记忆和感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童子功第五层,红日诀!
这最后一层,更深一层升华身体,修炼者将突破极限,皮肤发生一定的蜕变。
练成红日诀,修炼者的皮肤将拥有吸纳“太阳精华”为已用的神奇能力!
也就是说,修炼者能够持续不断吸收太阳光来强化自己的皮肤,让皮肤变得无比刚硬,刀枪不入,即便皮肤受伤了,破了,也能快速愈合。
同时,全身劲力通达,澎湃不息!
常乐睁开眼,看了看身体各部位,浑身肌肉微微鼓胀了一圈,变得更加强壮了,力量饱满雄浑,不可一世。
他走到阳台。
随即,炎热毒辣的阳光照在身上,但此时的常乐,不但感觉不到热,反而有种前所未有的舒畅感,像是泡温泉一样。
仔细看的话,此时的他的皮肤上,竟然晕散出一圈红光。
时间一点点过去。
下午五点!
唰!一辆兰博基尼潇洒地驶入新竹小区,停在了五号楼底层车库,一路上吸引很多目光。
“公子。”
纹身大汉早已在车库里恭候多时。
杨志闯从车上下来,摘下墨镜擦了擦,问道:“搬走了吗?”
纹身大汉连忙抬手指了指车库另一边,回道:“搬家公司的车刚到,他正在往外搬运东西。”
杨志闯抬头看去,有一辆搬家车停在电梯口不远处,常乐刚好从电梯里走出来,两手拎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
一看常乐,杨志闯有种难以言喻的厌恶感。
每次看到比自己帅的人,杨志闯都会产生这种厌恶感,想要狠狠胖揍对方一顿,打到毁容为止。
但,为了追求林疏影,杨志闯选择忍了。
“麻的,这个常乐看起来,好像变帅了一丢丢。”
杨志闯上午见过常乐,此时又一次见到,感觉常乐整个人更加阳刚,更有男人魅力了,越看越觉得讨厌。
“哼,今晚我就能和林疏影同居了。”
杨志闯戴上墨镜,一脸趾高气扬的看着常乐,脑海中想入非非,仿佛他是那个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杨志闯!”
蓦然,一个冰冷的声音冷不丁的从身后传来。
杨志闯愣了下,偏过头,一眼见到昨天见过招惹过他的年轻人,不是卢松文是谁。
“又是你!”
杨志闯猛地摘下墨镜,瞪眼怒视卢松文,“特么的,你个神经病,还敢来?找打是不是?”
纹身大汉冷冷一笑,大摇大摆走到卢松文面前,咔咔的活动手指,表情凶恶狰狞。
卢松文抬起头,只有一米七的他看着比他高出一头多的纹身大汉,嗓音毫无感情的说出一个字:
“滚!”
“……”纹身大汉愣了下,然后二话不说,抡起拳头就打。
但是,他忽然看到了什么,猛地向后连连后退,像是遇到毒蛇一样。
杨志闯见此,嚷道:“你退什么退?”
“公子,你看他……”纹身大汉神情凝重,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冷汗珠子。
“看什么?”
杨志闯视线重新落回到卢松文身上,仔细一瞧,脸色一点点变了。
就见到卢松文站在那里,脸上鼓起密密麻麻的青筋,像是皮肤下有一条条蚯蚓在爬动。
他的双眼里,弥漫着无边无际的疯狂!
“我超,他被污染了!”
杨志闯尖叫一声,脸上的嚣张表情瞬间荡然无存,变为莫大的惊恐。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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