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是罗云不多的爱好里其中之一。
在上一世,他就喜欢听歌,也喜欢唱歌。
打游戏的时候,就经常会开着音乐。
罗云的脑子里,已经想好了几首在穿越前的那十年中,火遍网络的歌曲。
只不过,他现在关于音乐方面的知识,却少的可怜。
写歌,可不比写剧本。
剧本只需要用文字,把脑子里面想到的东西描述出来就可以。
而音乐却不一样!
歌词很容易,谱曲却需要专业的知识。
歌曲,不仅仅自己会唱就可以。
得把曲谱写出来,这样才会有伴奏,才会有氛围。
不然干巴巴的一个人唱,再好听的歌,也注定火不起来。
所以,罗云现在急需恶补音乐方面的知识。
以自己的三倍智商,学起来应该很快吧?
毕竟只是抄个谱子而已,又不是创作。
罗云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江桐市一家大型图书馆。
他离开敏怡传媒的时候,没有和方敏打招呼。
那张冷艳的脸,每次看到的时候,总会生出一种想靠近她去抚慰的冲动。
这也是个危险的女人!
能远离还是尽量远离吧!
罗云进图书馆之前,已经中午十二点。
他顺带在路边的士多店买了两个面包和一瓶水带上。
午饭就这样凑合了,现在得抓紧时间学习。
一整个下午,他就在图书馆里度过。
一边看书,一边用手机查一些相关资料。
总觉得时间不够啊!
虽然自己有三倍的记忆力,但是基础实在太差。
看来得把书买回去。
看了看时间,下午六点多了。
挑了六本适合自己的书,抱着去收银台付了款。
刚付完款,手机就响了。
接通后,方敏冰冷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
“你去哪里了?不是说好要常驻我们公司吗?”
“我有点事,明天再过来。”
罗云敷衍着。
“一起吃顿饭吧,我在丽都等你。”
“不用了……”
刚说完三个字,才发现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尼玛!
这个小龙女什么情况?
谁稀罕和你一起吃饭了?
拽的二五八万一样!
我就偏不去!
让你等到明天早上。
把买的书在后备箱放好,骑着摩托车往富祥小区的方向开去。
等等!
是不是忘了自己还没吃晚饭?
中午只吃了两个面包,在书店排队缴费的时候,都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在接完方敏的电话后,竟然莫名其妙的饱了。
这是被气的!
嗯?
我为什会生气?
她请我吃饭,我为什么不去?
狠狠宰她一顿不好吗?
来到丽都大饭店门口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华灯初上,夜色阑珊。
丽都大饭店在灯光夜色的忖托下,显得更加的富丽堂皇。
这个方敏,请人吃饭有没有一点诚意?
也不到门口等着,难道还要自己进去找人?
罗云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一边走进饭店四处张望。
我特么这像是被人请吃饭吗?
活脱脱就一蹭饭的!
好不容易,在饭店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独自一人坐在那里发呆的方敏。
她根本就没有等人的样子。
身子微微后仰,一只手横在胸前,一只手用拇指和食指放在颌下唇角。
远远看去,她好像与这个喧嚣的饭店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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