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禅达女人迟早会害死我们。”
克温村的村长坐在自家屋子里面,无奈地看着对面那间茅草屋上面,又一次升起了气味异常的浓烟,心中刹那间再次如同一万只那啥马奔腾而过:“兰顿伯爵把这个恶魔留在村子里,真是罪过!愿天主宽恕他的灵魂!”
他人老珠黄的妻子忙碌地收拾着午饭过后的残羹剩酌,把孩子们撵到屋子里面睡觉。这个家庭主妇和大多数斯瓦迪亚女人一样,对丈夫的话百依百顺:“看来领主挺喜欢这个禅达女人的,为啥不把她带走去城里啊?”
村长用牙签刮了刮自己沾满黄渍的门牙,在女人的大屁股上重重拍了拍:“禅达人是异教徒,城里有主教那些牧师他们会把这个娇滴滴、一身软肉的恶魔送上火刑架!也有可能,这个禅达女人被没收,从此以后被扔进主教的房间里,啧啧,别小看那些地中海牧师,他们侍奉女人的能耐,比侍奉神强多了!”
那个黄脸婆把村长的手半推半就地挪开,脸上透露出满足的笑容,那张容颜慢慢被时间冲洗的脸,现今看过去还是有几分当年可爱的俏皮的影子:“好好好,我的西蒙斯就是懂得多!”
转过身去,继续忙碌着收拾家务。西蒙斯苦笑着摸了摸自己手边的拐杖,还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添乱的好。
克温村的村长西蒙斯,今年四十有余,看他的面孔就能知道,这是一个经历过风吹雨打的男人,是一个真真正正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战士。
然而实际上,西蒙斯是这个村的传奇,他的故事一直以来,是克温村老少妇孺茶余饭后永恒不变的主题。
在年轻的时候,西蒙斯曾经在北方的土地上,以一个冒险者的身份游走四方。没有人知晓他来自哪里,也没人知晓他是不是贵族。
总之不知出于何种目的,西蒙斯没有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旗子,也没有贵族标绘。就像是流浪汉那样无拘无束,却又像大家族的贵绅那样懂得礼貌。
他骑着一匹黑色的旅行马,背着祖传的古剑和一面单薄的圆盾,跟随着不同的队伍,不求富贵名利,甚至可以不要佣金,单纯是为了冒险而冒险。
那放荡不羁酷酷的样子,曾让很多少女怦然心动据说有贵族小姐时刻准备着为他私奔,但他拒绝了,一个人忠实着属于男人的浪漫。
他跟随着的,有时是一支佣兵,有时是一个商队,有时是一队赏金猎人。
这些刀头舔血的汉子喜欢西蒙斯加入他们,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能够熟练的使用单手武器和骑兵复合弓,而且吃苦耐劳,经验丰富,甚至可以担当免费向导。
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人。何况西蒙斯的嗓音就像是吟游诗人吹嘘自己那样,值得一万次雷鸣般的掌声!可以想象,这个年轻的冒险者,日子如何滋润不已。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没有看到西蒙斯的身影。直到在那一次有人看到西蒙斯和一群十恶不赦的绿林强盗鬼混在一起。那时候,人们以为这个在雪原追逐狐狸的猎人终于为了钱,走上了不归路,再也不看不到他飘逸的游侠身影了。
那群足有三百多人强盗团,像是蝗虫一样扫荡了很久,每次人们都能看到西蒙斯坐在他的旅行马上,得意洋洋。他从来没有参与过战斗,却一直坚定不移地跟着这些强盗。
有人说他每次都在为强盗带路,不用亲自动手动手,却抽成最好。那些绿林强盗像是狗一样服服帖帖的,他就是这些人的耳目。
那个时候,窝车则、萨格斯和提哈的城墙上贴着他的通缉令,吟游诗人都不再歌颂英雄的诗篇,和性格暴躁的北海民众一起痛骂这个叛徒,可笑的是,偏偏骂的最好的那位,挣得最多。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萨格斯一带,西蒙斯成了骂人的话。
但很快就传来消息,那群强盗的首领被人钉死在一次劫掠中,剩下的喽啰们在为了战利品自相残杀中分崩离析。
然后,绿林强盗西蒙斯,因为某些傻子都知道的原因,顺理成章地加入了那支险些被歼灭的商人队伍。他的勇敢和智慧的美名,在一路上传播到了田野和村庄。
那是一群勇敢的诺德人,在敌我比例一比五的情形下,这些北方的大汉举着盾牌结成盾墙,硬生生抵住了长弓手的漫射,付出了巨大的伤亡后,终于干掉了近一半的狗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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