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驼背老头,一手拄着根拐杖,一手拎着个破碗,身上套了好几层破布,散发着恶臭,叫花子?
不过看起来,别的酒客并没有任何反感,这么大的味儿,你们是闻不到吗?
但是,陈默也意识到不对劲了。
从老头刚刚扔石子的动作来看,对方的身手并不简单,比寻常老头要好很多。
这里的人有点不对劲啊...
那个叫花子见陈默走开了,感觉很有面子,恢复了自以为是的得意,自顾自地喝着酒了。
陈默选了一个更偏僻的位置坐下。
“来,这位新来的帅哥,试试我的手艺吧。”美女店长摇曳着性感的步伐走了过来。
陈默看看面前的酒杯,小小的十二个酒杯在托盘里整齐的码放着,透明的液体反射着酒吧里的灯光,有些炫目。
而在女店长旁边,那个金蛤蟆居然也跟了过来。
陈默想了想,乐呵呵地说道:“这位大人,待会儿我去地里跟你捉几只野生的蚯引,让您尝尝鲜。”
说实话,他并不知道怎么跟这只金蛤蟆交流,但他曾经在某个科普节目里,见过蛤蟆找田里的蚯引吃,于是先这么说着试探一下。
他甚至都不知道这鬼地方到底有没有蚯引。
却见下一刻,那金蛤蟆满意地看了陈默一眼,“你小子还挺上道。”
说完,他竟是重新跳回了吧台,没跟陈默继续交谈。
看到金蛤蟆走后,陈默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看着女店主,然后从兜里摸出了一枚银朗。
银朗是人类社会还在通用的货币,这是他从之前那个血族身上摸到的。
他刚刚进来的时候,特意看了一下酒水的价格,一银朗的购买力大概等于华夏的100软妹币。
所以,一银朗绝对不算少了。
他偷偷塞给了那位纹着白胸针的美女,小声问道:“刚刚那人怎么回事?”
女人瞥了陈默一眼,笑道:“这不是什么秘密,在这里,咱们必须要敬畏神明。”
“这是血族的规矩?”
“不不不,这是维吉尔大帝的规矩,我们这个酒吧已经开了几十年了,每过几天都会有人疯掉。”
陈默的眉头轻蹙,维吉尔大帝的规矩?
他追问道:“维吉尔大帝不是已经死了吗,为何还要遵守他的规矩。”
“嗯,你要是想知道,晚上来我房间,姐姐慢慢说过你听。”
陈默按捺下心中的烦闷,不过,他之前也观察过了,这灯塔镇并没有旅馆,也没有饭馆,许多商贸店铺都不存在。
天色也已经黑了,尽管以陈默的体质一晚上不睡觉也没啥事,但,他总得有个地方歇脚吧,大晚上在街上游荡,很容易出事的,如果这位美女店长能够提供食宿,陈默不介意在那里暂住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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