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
钱到用时方恨少。
回到安乐殿,朱栎这才觉得自己是真心穷啊!
搜刮了整个安乐殿,居然也找不到一件像样的礼物能够用来当贺礼的,这就很离谱。
因为平日里并不受待见,朱元璋关心的也不够,所以安乐殿一直很穷。
别看朱栎好大一个亲王,每个月的开销用度却少的可怜。
“头疼,本王总不至于空着手去杨府吧?”
朱栎皱着眉头,语气充满了无奈。
“老皇帝不是说帮你准备贺礼了么?你不准备也没问题吧?”
白起这时开口提醒道。
“父皇准备的那是父皇的心意,大头还是皇室给杨府下的聘礼,不能混为一谈的。本王该有的心意,也必须要有。”
朱栎摇了摇头,目光随即落在了书桌,顿时心头一动。
“有了,值钱的礼物找不到,写一幅字送给未来的老丈人当贺礼还是可以的!”
礼部尚书杨启爱收藏书画,这一点朱栎还是两年前在大朝宴听人偶然谈起的。
名家古字画太贵重,他买不起,安乐殿更是没有。
至于不出名的那种字画,虽然便宜,他也送不出手,不符合杨启的身份。
可如果他亲手写一幅字,那意义又是不同了。
最主要的是朱栎对自己的字那是很有自信的!
想到这里,朱栎就赶紧吩咐小豆子研磨,然后就在书案前开始奋笔疾书。
其实论书法,朱栎写的字也就那样,但自从他开始融合白起的人格之后,也接受了白起的剑道传承。
现在他写出来的字,还含有剑道的意境在其中,而且随着融合的深入,他的字也越发有股凌厉的气势,一般人还当真写不出来。
朱栎写的乃是李白的《侠客行》,也只有这首诗最为贴合朱栎书法当中的剑气意境。
尤其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书写完毕之后,就连白起等人也忍不住拍掌叫好。
要知道李白不光是诗人,更是一位剑术大家。
朱栎在写这首诗的时候,仿佛能体会到李白当初心头的那股豪情壮志,写起来更是有如神助,得心应手。
可整首诗写完,准备落款的时候,朱栎却犯难了。
难道要署自己的真名?
是不是太高调了一点?
“不如就留李白起落款吧。恩……李白的诗加白起的剑意,李白起!”
朱栎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名字,当下毫不迟疑地写在了落款的位置。
至于印章,朱栎临时刻了一个,同样充斥着白起剑道的杀戮剑意,让人一看就有种摄人心魄的压迫感。
搞定这幅字,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的事情了。
因为还要等墨迹完全干透,所以直到天色将晚,朱栎这才将字简单地收纳之后,放入了一个礼盒当中。
“备轿,本王要去杨府贺寿……算了,好久没有出宫了,本王也想看看如今应天府的市井繁华,改骑马吧,把昨天父皇送给我的追风牵到宫门口。”
拿着那副刚写好的字,朱栎就对着小豆子二人吩咐道。
入宫三年,朱栎能够出宫的次数也屈指可数,每一次都是遇到皇家重大庆典才有机会离开这宫闱,但也没有那个机会深入市井。
这一次好不容易能出去了,朱栎又怎能放弃难得的机会?
即便不能撒欢,也得玩得尽兴才行。
就这样,朱栎骑着朱元璋送他的那匹追风马,带着两个小太监就离开了皇宫,朝着杨府而去。
东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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