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在短暂地抽搐后,双臂,双腿同时齐跟断开,从躯干中分裂出去。
随着双手、双腿滚落在被鲜血染红的泥土,手里的两把名刀再也握不住,滚落在地。
啪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名刀会自行择主。
格里芬在从约翰手里脱手而出后,居然一路滚落至罗阎的脚边。
反倒是时雨。
也不知是否畏惧。
畏惧罗阎,害怕自己配不眼前这位将自己的前主人斩杀的剑士。
咔嚓
罗阎没有去看脚边格里芬,也没有理会时雨,在第三次施展斩天拔剑术后,他的目光就一直没有在雷雨身移开过。
在苍穹增添一道天之剑痕,在约翰被五马分尸的同一时间,雷雨在出鞘后,剑身在逐渐崩裂。
噗嗤
当遮天蔽日的血色刀芒完全消失时。
罗阎手里的雷雨仅仅只剩下剑柄,至于剑身……此时已经碎裂成一块块碎片,洒落一地。
最后的一次拔剑!
他斩了苍天,斩了约翰,但也斩了手中的雷雨。
一如当日泽法所言。
斩天拔剑术的锋芒太盛,连天都能斩。
根本不是区区一把大快刀能承受得住。
然而。
由始至终,罗阎都没有从雷雨身感受到怯意,或是退缩。
反而对于承受斩天拔剑术三次,剑斩大剑豪一事,甘之如饴。
这把妖刀的骄傲。
让它在被弃之不用与剑斩大剑豪间,选择了后者。
哪怕代价是刀毁当场。
“拔剑术练得太强,原来也是一种烦恼啊!”
罗阎微微一叹,表情有点郁闷。
过刚易折。
他算是首次体会到了。
难怪像罗杰,白胡子这些顶级强者,大战之前总要往自己的无大快刀抹一层武装色护刀油。
除了增加攻击力外,保护刀才是关键。
同时,他也明白了日后成为大将的黄猿,赤犬明明都有一手媲美大剑豪的剑术,但一个却选择用光子凝聚成剑,一个更是直接弃刀不用,以岩浆代替剑术。
实在是品质低于无大快刀的武器,还不如聚光成剑,还不如岩浆成拳。
只有无大快刀,才配得顶级的将皇强者。
偏偏无大快刀却只有十二把。
根本不够将皇一级的强者分。
独自感慨了一会后,罗阎脱掉了身的正义大衣,将散落一地的雷雨碎片包裹起来。
他对雷雨承诺过。
之后,一定会寻找到刀匠,将其复原如初的。
做好这一切后,他先是将时雨捡起来,随意看了一眼便插回刀鞘,将包裹着雷雨碎片的正义大衣跳起来,扛在肩膀。
良快刀扁担。
还行。
“格里芬!”
罗阎目光落在了脚边的格里芬,然后伸手将它捡起来。
锵
刀一入手,一阵铿锵刀鸣顿时响起。
旋即,他立马从这把刀感受到了一股远超雷雨的锋芒与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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