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杜方早先年间就是流民出生,曾经也是无恶不作,在这一带干着拦路打劫的勾当。
直到碰到王三,两人可谓是臭气相投,一合计便霸占了这座文峰山。
之后两人大肆招揽走投无路之人,买卖也是越干越大胆,没几年功夫,便成了陇西这一带的地头蛇。
此时杜方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可完全没把冲伟放在眼里。
虽然他没有系统地学过武艺,但是仗着自己力气大,下手狠,也算在这一带拼出过名声。
尤其是自己手中这条狼牙大棒,一锤下去,保准让人血流如注,痛不欲生,光让人看着,不免都骨头发紧,冷汗直冒。
就在杜方耀武扬威之时,冲伟也往场中央缓缓走了过去。
他随手一甩,手中的短剑直直地插在了地面上。
然后轻轻脱下身上的锦绣长袍,顺势扔在了旁边的木架上。
此时冲伟身上赫然是一身短袖黑色劲装,这身衣服可是小桃亲手缝制,如今穿在身上,的确行动便利。
冲伟在地面蹦跳了几下,心中感叹着小桃的女工的确不赖,可那边杜方早已等不及了,只见他大吼一声。
“小子!你可认得爷爷的这根大棒!”
话音刚落!人随声到,那根狼牙棒已经扫到冲伟面前。
冲伟一个侧身堪堪躲过,脚尖往地面一踢,地上那柄短剑,卷着尘土霎时飞起。
他一个眼疾手快,空中接过,然后趁势一拨,挡开了杜方手中的狼牙棒。
兵器相撞之下,震的冲伟虎口发麻,虽然他用上了‘青萍剑谱’里面的“巧剑无锋”,但还是吃亏在兵器之上。
先前上山来的时候,因为要躲过山贼盘查,所以自己和随从都是带着隐蔽性好的短剑。
短剑适用于暗杀,以及近身缠斗。
如果与长兵器互拼,那就是以彼之短击彼之长了。
剑器短而轻,因为攻击距离有限,又不能硬开重兵器,所以眼下的情况,应付这种大开大合的对手,相对比较吃力。
不过剑的优势却在身法,尤其是面对长重武器时,只要不被他狼牙棒打到,自保可行。
如果抓住机会,抓住空档近身,更有一击必杀的可能。
冲伟此时一边闪躲,脑细胞却一刻也没停下过。
临阵学习,旨在突破!
在现代的时候,自己虽然败掉家产,沉迷酒色,但是从不打架斗殴。
可到了这里,己是第二次与人搏杀了。
说出去肯定有人不信,放着好好的皇帝不当,却满世界到处拉仇恨。
可冲伟却偏偏乐意这样干,为啥呢?
皇帝之位尊贵无比,但是在自己眼里,那只不过是一条高级咸鱼,与其烂在酒池肉林之中,不如发誓要完成自己的梦想!
眼前的杜方也好,先前的刺客也罢,今后还有许许多多的敌人会挡在面前。
冲伟心中只有一念,通通击败他们!
而反观眼下的这个山贼小头目杜方,能在山寨中服众,自然有点本事。
自己唯有示弱,把身法控制在恰到好处的程度。
怎么个恰到好处法,就是在杜方的每一次攻击下,自己都是刚刚躲过,显得越狼狈越好。
要让杜方有一种错觉,就是下一击一定能分出胜负,锤杀自己。
果不其然,在冲伟的演技下,两人便围着场地中心追打了起来。
山贼喽啰们那边是越看越兴奋,却又是越看越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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