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回家(2 / 2)懒洋洋在写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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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老妈再打牌输点。

要不然,林奕真的无法想象,两个人是如何在90年,花掉七百块钱的。

他倒不是在意老爸和老妈花他多少钱,他就是心理不平衡而已。

他才十六岁,居然就要背负起养家的重任了,而自己的老爸和老妈却一个个的在家大吃大喝,逍遥自在,过着简单快乐的生活。

人家不都是父母奋斗一辈子,然后让儿子当个富二代,开跑车,泡嫩模,逍遥快活的吗?

怎么到他这反过来了。

林奕的心中充满了巨大的怨念。

饭桌老爸老妈进行着你给我夹菜我给你盛饭的撒狗粮行为。

林奕有些幽怨的看了正在陷入恩爱中不可自拔的老爸和老妈,他本应该为父母感情恢复如初而感到高兴,可是这会他着实是高兴不起来。

吃完饭,茶足饭饱,林奕从行李箱中拿出来了两个盒子。

“妈,我给你带了件镯子,你看你喜欢不。”

说着,林奕打开了一个盒子,一件玉质冰透细润,底庄干净的玉镯显露了出来。

刘秀英一脸欣喜的拿了过来,戴在手腕,美滋滋的说道:“妈没白疼你,都知道给妈买镯子了。”

“建国,好看不?”刘秀英得意洋洋的朝着林建国伸出了手。

“好看,你天生丽质带什么都好看。”

“我也这么觉得。”

看着二人在自己的面前狠秀了一把恩爱。

林奕只能说自己果然是多余的。

“老爸,这是给你的。”林奕现在只想快点逃离这个狗粮现场,于是立马把手另一个盒子塞到老板手里。

“哦,我也有吗?”老板高兴地打开礼盒。

只见礼盒里面有一只万宝龙的定制款钢笔。

万宝龙算是钢笔里面的劳斯莱斯,而对于林建国同志这种喜爱文学的人来说,送一只万宝龙钢笔真的是投其所好到心里了。

果然老爸一看见这只钢笔就高兴极了,也顾不和老妈秀恩爱,而是迫不及待把玩起来。

果然在老爸心里文学才是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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