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导,这两首歌,我会按照市场最高的价格给你开钱。”
“我只要电影配乐使用版权,其他版权还是归你。”
林旭笑着:“要不然我直接把版权都卖给你,只留所有权。”
一首歌的版权非常复杂,影视使用权是一种,还有商演表演权利,不同的版本,比如专辑版本,比如电视台晚会版本,都各有各的版权。
但每一种版权都和原作者有关。
只要原作词作曲留下所有权,就一直都有分账,特别是有人翻唱什么的,收入极高。
当然了,这是现在,十几年前可不是这样。
但,有收入,不代表现在的人还认真写歌,这其实恰恰相反。
当年他们写的那么多歌,现在都值钱了,躺着收钱之后,灵气就没了。
灵气,那都是吃不饱饭逼出来的。
华天王感觉这两首歌都是精品,想要高价收影视使用权也正常。
不过林旭并没有准备往歌手方向发展,至少神级娱乐系统暂时还没有匹配这方面的能力。
所以林旭没想留着原唱的权利,就让华天王当这个原唱好了。
最后,两人谈定,华天王出价三百万,拿下演唱权、使用权(影视、演唱会),以后如果在商业演出中表演这首歌,就会分百分之三十给林旭,如果音乐软件产生收益,分百分之四十给林旭。
这比市面最高的价格还要高得多。
华天王当然不只是把林旭当词曲创作人看待,毕竟林旭还是知名大导演。
谈下合同,三人才带着录好的歌,走出录音棚。
结果,楼门口,全都是记者。
三人出来就被团团围住。
“林旭导演,下一部作品是要和华天王以及成农大哥合作吗?”
“华天王,您和林旭导演成农大哥有新的合作吗?”
“成农大哥,……”
记者们把同一个问题问三人一人问了一遍。
华天王抬手:“各位!”
“我们三人合作了一个作品,不久之后将会正式公布。”
“请大家期待,多余的话我现在还不能说。”
这次《曹林旺》这部电影比较特殊,不能提前公布,所以华天王也没办法提前说明。
林旭微笑:“需要保密,过一段时间大家就知道了。”
众记者失望。
保密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三人合作,本身就是大新闻了,保密,才能激发讨论,让新闻读者去讨论去猜测啊。
赶紧发新闻!
《林旭导演、华天王、成农大哥宣布最新合作!》
这一下,就引爆了观众的猜测。
“林神不愧是林神,新电影《战士突击》还在拍摄,就马不停蹄的开始筹备新作品了,而且还有华天王参加。”
“成农大哥和林神合作过一次了,这一次不会是合作动作片吧?这样的话华天王参演就可以解释了,毕竟华天王虽然不是功夫演员但也拍过很多动作片!”
“哈哈哈,期待啊,可惜为什么要保密啊,难受!”
在大量讨论时,有一股人突然冒了出来:“我说,林旭也不怕步子太大扯着淡?刚刚完成了一部电影,都还没下映,此时又有新电影在拍摄,马又要组织下一个项目?”
“哪有一个月一部电影的产出?这不是扯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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