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来,是想和王爷做生意。”
“王爷封地贫瘠,难以种植粮食,而我却可以帮助王爷,解决这个困难。”
约翰说完,就打开他驾驶的马车。
露出一大堆那呈现赤红色的东西。
正是红薯。
约翰拿出一颗红薯,脸有着骄傲的神色,问道:
“王爷可认识这样宝物?”
“红薯。”
朱高煜看到红薯,眼中浮现出惊愕的神色。
红薯的原产地在美洲。
哥伦布在1492年发现美洲大陆。
然后把红薯引进到了欧洲。
但现在距离发现美洲大陆,还有近百年的时间。
欧洲怎么会有红薯呢?
难道这个世界不是前世熟知的历史世界。
而是高度类似的平行世界!!
朱高煜思绪辗转,但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没错,就是红……”
约翰突然反应过来,笑容僵在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
“王爷,你……你居然认识……这样宝物!!”
“本王不仅认识,还吃过很多次。”
朱高煜脸露出怀念的神色。
一世,他的母亲就喜欢煮红薯米饭,味道非常香。
可惜!!
红薯还能尝到。
一世的母亲却再也没有机会见到。
还好大哥健在,能照顾母亲。
要不然……
朱高煜摇摇头,将心中的愁绪驱逐干净,问道:
“约翰先生,你想要将红薯卖给我?”
“是的,王爷。”
约翰口若悬河地介绍红薯的各种好处。
朱高煜听得却是毫无兴趣。
约翰手中的红薯相比从系统那里购买的红薯。
质量相差十万八千里。
仅仅是两者的产量,就不再一个档次。
足有两倍的差距,甚至更多。
约翰看到朱高煜不为所动,也是急了起来,说道:
“王爷,红薯抗干旱,是影响强,产量还高。”
“足以解决王爷封地粮食缺乏的问题。”
约翰从西方带来了大量的红薯,就是为了高价卖给大明,赚取高额利润。
但卖了半个多月,一分钱都没有挣到。
通过同伴,得知朱高煜封地贫瘠,肯定需要红薯。
所以赶了过来。
如果朱高煜不买,那他的辛苦就彻底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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