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聊了几句,林枫没再多说,开始写字。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这一次,林枫将一整首诗都写了去。
写的是正楷,又是八行,因此,时间有点长。
但现场却没有一人不耐烦。
一是对老兵的尊敬。
二来,也是因为,在认真写字的时候,林枫身会不自觉的流露出一股大师的气场。
虽不迫人,但也让周围的群众,不敢说话,生怕打扰到他。
“呼...好了。”
写完最后一笔,林枫长吐一口气。
写字,其实也是个力气活,劳心劳力。
但凡有点失误,就会前功尽弃。
还好,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翻车。
四幅字写完,就剩最后一幅了。
这一回,他自己不选人了,让胖迪来。
“我?那好吧。”
“手机尾号,有5、2、0这三个数字的,请举手。”
胖迪的方法很简单粗暴。
很快,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生举起了手。
“我我我,我的尾号是1,要我爱你,小芭姐姐,爱你哟~”
这是个货真价实的,活泼开朗的萌妹子,蹦蹦跳跳的过来,就先和胖迪合了个影。
“嗯哼,嗯哼,”
林枫咳嗽两声,道,
“表白也要注意场合啊,你看我,就很矜持。从来不和小芭说我爱你。”
“吁~~”
“切~~”
“哈哈哈!”
一片嘘声骤响,欢笑声也不断。
之前还有些安静的气氛,顿时活跃了不少。
不过,像节目刚开始时的那种谩骂声,却没有了。
显然,经过这一段时间,大家对林枫多了一些好感。
“你要死~啊~”
猝不及防的胖迪,俏脸一红,立马瞪了他一眼,
“就知道口花花~赶紧写字!”
“好嘞...小美女,你想写什么啊?”
“随便,我都行,要不,小芭姐姐,你帮我想吧。”
连衣裙女孩将决定权交给胖迪。
林枫自然无所谓,转头问胖迪道:
“小芭同学,要不,就写你最喜欢的一首诗,或者短句吧。
你喜欢的,你的小粉丝应该也喜欢。”
“嗯嗯嗯~小芭姐姐喜欢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连衣裙女孩狂点头。
“我喜欢的啊,让我想想啊。”
美目一转,很快,胖迪有了想法。
“就写李白的《清平调·其一》吧。我很喜欢这首诗。”
“《清平调·其一》?”
连衣裙女孩一脸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