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那些都是与生俱来已经发生无法更改的味儿,能怎么办?
王驭遇见郑彦的时候,正好是他的空窗期,也正好是他懒倦不愿意狩猎的时候。
他不过是在阳光底下,走着路听着歌,细嚼着这百无聊赖,万万没想到不过随意一瞥,就瞧见了那个闭着眼睛,手里攥着眼镜的靠在墙壁上的男人。
原来我在学校啊。
欲色鬼看到这个让他心脏跳漏一拍的男人手中的书本,再清醒地看看周边,才发现他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一间大学里。
真……真是……
欲色鬼在心里挑选了数以千计的成语,愣是没挑出一个足以表达他感受的。
“双目朗日月,二眉聚风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本来还想休息一会儿的,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起初的一见钟情,欲色鬼承认,只是坠入了那张格外偏好的容颜,可当一点一点下手去接触时,一切都成为了沦陷。
郑彦,特别爱穿衬衫,各种类型的衬衫在他身上都有着不同凡响的体现。
上课的时候总是带着一副眼镜,喜欢将袖口卷至腕骨上方十厘米处。
讲课时总是皱着眉头,听到底下学生问出很奇葩以及很基础的问题是,会有些不耐烦的小小的翻个白眼,然后特别抓细节地认真讲解,下课后会留在走廊十分钟,静静站着,手里抓着教材看着学生一一走过,上课铃一打,马上离开。
等到下了班,眼镜摘下,纽扣解开,整个人的气场都会改变,不再温润,变得有些乖张,变得有些懒懒散散,没了白天时的精气神,郑彦最爱在半夜去酒吧狂欢,与各色各样的男人**喝酒,或者一个人走到热闹的夜市,选择喧哗里最安静的一家店铺,点一杯啤酒一份蛋炒饭,坐上个几小时,看着夜市由闹转静,然后付钱离开。
周末两天,第一天一般躺在床上就是一天,吃喝玩乐全在床上度过,只有上厕所拿外卖的时候脚才会沾地,剩下的时间大部分都活在手机,电脑,还有平板里,从中午醒来那刻直到第二天的凌晨两点。
而第二天则是莫名其妙的早早起床,六点醒,七点吃早餐,八点出门跑步,九点混迹在老大爷里,从最外围的吃瓜群众,到坐在老人对面大肆厮杀,围棋象棋个个都可耍上一趟,十一二点的时候则和刚刚下过棋的老大爷们一起约着吃饭喝茶,下午的时候则是逛荡在公园里,随手买个面包火腿肠,穿梭在竹林小树林里,然后蹲下,默默等待着猫猫狗狗成群结队地跑过来将他团团围住,然后吃掉他买的所有食物。等到这些猫猫狗狗吃饱喝足后,他便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这片天地,跑到公园的娱乐设施的所在地,玩着小孩儿才喜欢玩的东西,吃着糖葫芦,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等到晚上再跑到超市去买些切好洗好的蔬菜瓜果和肉类,然后开始自己做饭,虽然每次饭都烧的一股糊味儿。
一整天都没有碰过任何电子设备,王驭有时候会想,这人是前一天玩到吐了所以需要另外一天来让自己休养生息吗?
周末过完,然后又会是循环往复,一天两面性,周末两面性。
一个奇怪的人。
可王驭越看越喜欢,越看心里越美滋滋,越看越觉得这样的人生才是舒适畅快的人生。
工作时正正经经认真负责,工作后肆无忌惮想浪就浪想安静就安静,闲暇时光干着自己想干的事儿,不受任何拘束。
做好了社会中该有的角色人设,也不辜负自我世界的随性随往。
看着莫名其妙,无聊无趣,可当中实在是何感觉只有当事人懂得。
会狂欢也会孤独,做得来一群人的狂闹,也享受的来一个人的孤单。
好想要。
最想要。
王驭忍不住了,每一天每一时每一秒,只是单单看着郑彦的一举一动,坐在他身边和他呼吸着同一小块地方的空气就能让王驭产生**。
他开始不再掩饰着自己的热情与踪影,他开始一步一步插足郑彦的生活,让郑彦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爱上了他。
而王驭也不再用他惯用的方法去对待这个男人。
他不一样,他是不一样的。
我要给他最好的东西,我要和他经历一场醉生梦死的爱情,我要让他从外往内地与我坠入爱河。
我要郑彦。
我欲色鬼,王驭,要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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