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郭嘉的人动用力量展开调查的时候,
很快,
就锁定了一些嫌疑人。
……
宁老六年轻的时候被人喊老六,
等他自立门户,
自己拉着一伙团队出来干的时候,
他就叫六爷了,
而他做的行当原本叫盗墓,
但自从盗墓笔记火了之后,
他就让自己的手下称自己为摸金校尉了。
毕竟,
摸金校尉,
说出去怎么也比‘盗墓的’好听啊。
不过最近他准备退出了,
原因无他,
赚够了,
打算金盆洗手。
因为他以前做是为了有钱吃饭,
后来做是觉得来钱快,
现在钱赚够了,
当然不打算继续做了,
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万一,
万一哪天落网了呢?
不过干他们这行的想要退出,可不容易,
因为盗墓是犯法的,
他们之所以明治犯法还干这行,
纯粹是因为钱,
现在,
他捞够了,
想跑,
但他的那些兄弟们还没捞够呢,
他们不会愿意散伙,
而老大之所以是老大,是因为能带他们赚钱,
可要是有一天,
老大不能带他们赚钱了,
那些兄弟,
说不定会化身豺狼,
把他这个老大,
连皮带骨头一起吃进去,
“所以,”
“我只有两个选择。”
“一,出国,去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国家,然后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二,把那些兄弟,全送进。”
宁老六一页一页的翻着书,心思,却没在书,
出国其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奈何他对英语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再加他妻儿都在这里,
又吃不惯异国他乡的饭菜,
再加故土难离,
所以,
只好委屈你们这些老兄弟了,
宁老六合书,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通知他的那票兄弟,去干票大的。
的确是个大的,
那个墓葬的规格,超过几乎所有已发现的帝王墓,
就是有点凶险,
几十年前,
他还没当老大的时候,
三十几号人进去,
就几个人逃出来,
这次,
他打算带兄弟们再去探一次,
如果顺利下墓,拿到好东西,
那不必说,
直接散伙,
毕竟,
那个墓里的东西,
足以让每个人,都吃得饱饱的。
到时候只怕他不提出散伙,大家也想散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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