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清与曹志坚下了山,进了阳城,在阳城的一家酒馆坐下吃点东西,同时商量日后的行程。
“曹大哥,你说我们该去哪呢?”此时的李云清其实空有一腔热血,对于未来并没有具体规划,去哪里去做什么都没有想过。
“往北走去天王山吧,一个月后天王山的天王帮召开英雄大会,到时江湖群英汇聚,我们去那里碰碰运气。”
“去那里有可以做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加入天王帮吧。”
“天王帮是天下第一大门派,在江湖中有最大的影响力。召开英雄大会其实就是倾听各门各派的诉求,天王帮从中提供帮助。其中最大的作用是如果两个门派有纠纷,天王帮就会利用其影响力进行调解。英雄大会聚集各门派武林人士,同时也聚集各种江湖纷争。我的想法是寻找机会介入其它门派纷争,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好的,就听你的。”
离开了御风剑派,李云清就等于在江湖上没有任何身份。从没独自走过江湖的他只能听从有经验的曹志坚的安排。
待吃饱了肚子,他们便到马市花了五十两买了一辆豪华大马车,大到足以让两人在里面安睡。
整顿一番后,两人出了城,朝天王山一路北去。
此时的李云清心里是矛盾的。一方面他踌躇满志,充满了对未来的期望,幻想着闯出一片天地,载誉而归。一方面他望着渐渐远去的东阳山,心中对父亲与故土满满的不舍。
一路走了数日,两人来到一个较大的城镇。天色已晚,打算就在此打尖住店,于是进入了一家客栈,要了两间豪华客房后便到楼下吃饭。
曹志坚点了满满一大桌子菜,而且都是些名贵菜肴。以往李云清看他爹招呼贵客的菜肴,也不过如此。
看着这一桌子菜,又数了数剩下的银子,李云清觉得这样下去没到天王山就没银子了。
“曹大哥,你看我们这几天下来,都吃最贵的,住最好的,已经用了好几十两了。买马车又华棱五十两,现在就剩一百两出头了,这样花下去,恐怕到不了天王山。”
“老弟你已经踏入江湖了,得有江湖人的样子。行走江湖没有人会留意自己剩多少银子的,只有商人才会整天算着钱。”
“那没了银子,我们吃啥?”
“挣啊。”曹志坚微微一笑,“我们江湖中人,走南闯北,走到哪就在哪挣钱。”
“如何挣?”
“我们再往前走几天,到了洛阳城不进城,往东走。那里有个小村庄,村里头有个小酒馆,那里有许多江湖侠士。周围的人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都会去找他们帮忙。待我们到了那里,接两个活,不愁没有银子。”
听完曹志坚的话,李云清对他十分佩服。于是放心地大吃大喝起来。
又往前赶了几天路,天上下起了雪来。雪虽不大,但是气温也够冷的。
天已经黑了,很不幸的是,前面很长一段路都没有城镇,可以说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看来今晚要在马车上过夜了。还好他们早有准备,在阳城的时候买了个小火炉,可以在马车上取暖,也可以煮点酒喝。
马拉着车在雪上奔跑,突然李云清看到前面有一个人影,在雪地里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看那身形,估计年龄不大。
马车很快就追上了那个人,李云清终于看清应该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衣衫非常单薄,头上结了一层冰霜,手里拿着一把剑。从那剑鞘和剑柄上的饰物来看,应该是一把女用的剑,而且锈迹斑斑,没有一点光泽。难道是他捡来的吗?
在经过的时候,李云清朝那个少年喊:“小兄弟,你要去哪?上车来一起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