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传至今的描述骰子的中国文献,最早的一篇大概要数诗人刘禹锡的短文观博,这已经是中唐的事情了。
关于骰子在中国的产生,古代流行的说法是三国曹植创制。
如声谱云:魏陈思王制及陆局,置骰子二。
又潜确类书云:
樗蒲骰,古人用五子,以木为之。陈思王用两子,以骨为之。
也就是说是曹植发明了双陆戏的赌博游戏,而骰子是其主要道具之一,所以骰子的发明权也属于这位风流才子。
到后来,随着双陆的盛行,骰子甚至从双陆之中游离出来,单独成为了一种赌博游戏。
因为它本身的排列组合远为复杂而有趣,于是掷骰子很快成为此后一千余年之中最为流行的赌博方式。
在此期间,掷骰子的方式和名称曾有过多种变化,都可以“骰子戏”称之。
唐代的骰子戏,又称“投琼”和“彩战”。
琼是六博的投子,投琼是借用古语,所投之物其实是正方体的骰子。
彩战的“彩”,来源于骰子上的赤、黑二色,即“以骰为战”之意。
从文献记载看,唐代的投琼似乎先流行于上层社会。
比如唐玄宗时期,后宫中就盛行投琼,皇帝和妃嫔宫娥都喜爱此道。
据说唐玄宗和杨贵妃就常常投琼为乐,由此还产生了骰子外观的一个重大的变化,即皇帝为骰子“赐绯”的故事。
据清人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三云:
今骰子于“四”上加红,亦有所本。言鲭:唐时投琼,惟“幺”一点加红,余五子皆黑色。
明皇与杨妃彩战,将北,惟“四”可解。有一子旋转未定,连叱之,果成“四”。上悦,顾高力士令赐绯。遂相沿至今云。
也是大约从盛唐开始,骰子戏在社会上广泛流行,李白诗云:“六博争雄好彩来,金盘一掷万人开。”这里所咏便是掷骰子。
到了宋元直至明清时代,那就更了不得了,掷骰子成为各种赌场中最常见的赌博方式。
像是水浒第一百四回这样描写道:
台下四十只桌子,都有人围挤着在那里掷骰赌钱……那些掷骰的,在那里呼幺喝六,盓钱的在那里唤字叫背。
民间岁时节令,人们常常聚博为乐,掷骰子也是常见的方式之一。
宋人范成大有诗云:“酒垆先叠鼓,灯市早投琼。”
陆游也有诗写道:“呼卢院落争新岁。”注云:“乡俗岁夕聚博,谓之试年庚。”
类似的诗句还有很多,无法枚举。可见掷骰子流行之广泛。
而早期的骰子戏,一般用两粒骰子,这大概同双陆的制度有关。
到了唐中期以后,广泛流行掷六枚骰子的博戏,一直流行到五代和北宋。
唐人李洞有诗云:“六赤重新掷印成。”
宋史张昭远传也有:“一掷六齿皆赤”的记载,都是这种习俗的证明。
在此之后,社会上还出现过掷三、四、五粒骰子的各种博戏。
一骰具六面,多粒骰子可以组成难以计数的排列组合形式,于是形成后世名目繁多的“骰子格”。
总的来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即“同色”,又称浑花,全部为一种点数为贵,驳杂为贱,在同色之中,又以红色为贵。
以除红谱为例,四枚四点称为“满园春”,又叫“堂印”,为最高之彩。其次为四枚幺,称“满盘星”。
以下为四枚六:“混江龙”,四枚三:“雁行儿”,等等。杂色的彩,也以多枚红色者为贵。
上面所说的骰子格,花样过于复杂,一般用于行酒令和其他游戏。
而在纯粹的赌博场合,计算输赢的是另一种方法,作者菌专门查了一下,大概主要有“赶老羊”、“掷挖窖”和“掷骨牌”等几种。
“赶老羊”又叫“掷老羊”,用六枚骰子,每人可掷若干次,直至出现其中三枚点数相同,然后计算其余三子点数之和的大小以决胜负。
“掷挖窖”与“赶老羊”大致相同,也用六粒骰子,只是决定胜负的是三粒同色的骰子,骰彩的贵贱顺序为六、四、幺、三、五、二。
如果掷出四色、五色甚至全色的彩,则更胜一筹。
“掷骨牌”是借用了“牌九”规则的赌法。
其法可用二至六枚骰子,但不用三枚。
如用六枚骰子,须将其中四枚掷成一色,其余的两枚便凑成一张骨牌花色,如两枚六是一张“天牌”,两枚“幺”是一张“地牌”等等,博徒们便以骨牌的贵贱来比大小。
用五枚骰子的方法与此相同,只需将其中任何三枚掷成一色,然后比较其余两枚所凑成的骨牌花色。
最简单的是掷两粒骰子,只须掷一次,便成一张骨牌,立见输赢,掷四枚骰子每次都可凑成两张骨牌,也就是一副牌九,比较的方法与牌九完全相同。
上面所说的几种掷骰戏在清代普遍流行于下层社会之中,几个赌徒,一副骰子再加一只盆、碗便可进行,赌徒们轮流“坐庄”,机会均等。
另外两种广泛流行于清代社会的骰子戏是“摇摊”和“压宝”。
摇摊是从古代的“意钱”演变而成的。
可容多人参加,一般在一张方形赌台上进行。
其法有庄家一人,站在赌台上方,其余人在四周下注。
进行时,庄家将三粒骰子放在一个有盖的容器中摇动,待骰子定下后,将所现的点数之和除以四,能整除即为四,有余数的则可能为一、二、三,分属赌台的四个边。
余家在庄家摇定之后分别在桌上的四边下注,摇出自己所押的一方,由庄家照押数赔,其余三方则归庄家所有。
摇摊看起来很简单,只有四种结果,常常出现某种似乎有规律的点数变化,赌徒们将其称为“摊路”。
有些自以为是的人便殚精竭虑去研究这种所谓的规律。
但其实,现在懂得一点概率的人都知道,每次摇过,下一次每一边的可能性总是四分之一,所谓“摊路”实际上是不可捉摸的。
像是清代大诗人龚自珍,自负聪明,性又嗜赌,尤其喜欢摇摊。
他曾在自己的帐顶绘“先天象卦”,来推算“摊路”的规律,自以为深谙其中精要,不幸的却是每博必负,常常因此囊空如洗,一时传为笑柄。
包括清代社会到了后期也和宋朝一样,赌风极盛,当时杭州、扬州等地的盐商和其他巨贾常常举行宴会,宴后必继之以豪赌,场中往往有多种赌法,而摇摊总是吸引最多赌客的地方。
摇摊又叫“压宝”,清代还流行另外一种与它相似的赌博,也叫“压宝”,又叫“骰宝”。
骰宝的形式比摇摊要复杂。有庄家一人,派彩一人。
道具有骰盒一只,骰子三粒,赌台或赌摊前有一张画有各种图案的布,供赌博者下注。
赌时,庄家先将骰盒中的骰子摇晃后放定,待下注人投注完毕,再把盒子揭开,看三粒骰子开出的样式来决定吃注或赔注。
骰宝的输赢方式主要有押“大小”、押“单双”和押点数。根据押中几率的大小,赔注率也有高低,押不中者统统被吃掉。
骰宝从清代直至民国间,在全国很多地方普遍流行,甚至成为一种游乐活动。
除了在大小赌场中常年举行之外,岁时节令还有人在集市、街道上开骰宝。
每逢此时,赌摊前众头攒动,甚至儿童妇女也可用零花钱下注试试运气,图个彩头。
嬉闹喧哗,热闹异常,是那个时代常见的赌博方式。
骰子除了用于单纯的掷骰赌博之外,又是许多博戏如彩选、状元筹、升官图、牌九和麻将的重要道具。
它还演变成骨牌和叶子牌,一直流传至今。
唐代以后流行于世的各种博戏,与骰子毫无关系的可以说寥寥无几。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没有骰子便没有中国的博戏。
所以骰子简直可以称之为中国的“博戏之魂”,在这个时代也无比的流行,风靡整个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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