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看了与她一同来的爱丽丝,就给了往自己怀里扑的白莎莎一个象征性的拥抱。随后,赶紧用太极的手法,借力打力将白莎莎拉开,又甩回了爱丽丝那边。
她向爱丽丝投以一个礼貌的微笑。温暖和煦,风度翩翩。
爱丽丝亦是大方地伸出了手,与风流握了握,用还是不太熟练的道:“你就是白的朋友风初吧!很高兴见到你。”
“很高兴认识你。”风流一开口,就是非常熟练的英文,语法纯正的简直就像是在说母语,“今晚天色已经有点晚了,你们舟车劳顿,就暂时住在这附近的酒店吧!”
她的一举一动,不同于那些中世纪里一板一眼的贵族,但也依旧很绅士,自有一番风度。
白莎莎摇了摇头道:“我们还好,不累,就是有些饿。”
风流眨巴眨巴眼睛,道:“那么,要不我们去振新路吃烤串。”振新路虽然是明樱的一大闹市但是位于郊区,离白莎莎家还有一大段的距离,但是里机场也就只有几步路。
“好啊!我还没有吃过华夏的烤串呢!”爱丽丝举双手双脚赞成道。
说罢,三人就坐着出租车去振新路。
四年之前,这里是闹市,四年之后,依旧没有太大的变化。
几人一边吃着大妈的烤面筋,小傅花甲粉丝汤。
爱丽丝不能吃辣,风流就去对给三人每人买了一瓶椰奶西米露。
三人一边聊着这些年的生活和变化,一边吃着街头的美食,红尘的烟火气息依旧唯美。
爱丽丝不顾白莎莎笑盈盈的目光,大大咧咧地打量着风流,感觉这人简直就是完美。
不仅能够完美得像个神只,又能够在烟火凡尘中吃着烤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