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他的小心翼翼,路过的人对他们这一个弱鸡组合可以活着出森林倒是挺好奇,上下打量着。
走出森林,眼前顿时豁然开朗,一望无际的荒野,一座庞大的城市伫立其上,给人一种心灵上的震撼感。
“出发,目标赫顿玛尔。”唐凯此时意气风发。
……
一个小时后
“我c,真的是望山跑死马,看起来挺近的,走了一个小时了。”唐凯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终于到了。
起码三十米高的城墙,近十米高的城门,有大量的人在进进出出。
所幸,进出赫顿玛尔并不需要交税,门口的士兵仅仅是维护秩序的,要不然穷的叮当响的唐凯进都进不去。
城里更加的热闹,车水马龙,房屋也是鳞次栉比,建筑风格大体和欧洲中世纪相似。
“有什么好的赚钱主意吗?”唐凯发问。
赫德尔摇摇头。
唐凯当然不指望它,一路上对赫德尔他已经大概了解了,总结一下就是一个没有出过村,有着少许狩猎经验的十三岁少年,他更多的是自问。
拍了拍自己的头,发现并没有好主意,只能看看能不能找份工作,混口饭吃。
……
夕阳西下,饿肚人在小巷。
“好饿啊,赫德尔你饿不饿。”
“睡着了就不饿了。”
靠在墙边,赫德尔说睡,然后就睡着了。
“真厉害啊!”唐凯感慨一句。
真不是他没有认真找工作,也不是他嫌弃一些工作,实在是这个世界的人身体素质太好了。
一些力气活,累活,别人一扛就是一百多公斤,去酒馆端盘子都不如别人走的快,端的稳,洗盘子别人十个,他估计就三四个,还没人家洗的干净,一些要计算的活,也完全不缺人,阿拉德的知识普及率还挺高……
最坑爹的是,为了城市面貌,路上和公园不可以睡觉,不得已还要饿着肚子,走好远到这贫民区来,听说这里还挺危险的。
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把捡来的破烂大麻袋往身上一盖,唐凯以和哥布林不相上下的速度直接入睡。
和热闹的主城区不同,处于边缘的贫民区一入夜就格外的安静。
“啪啪啪啪”
一阵密集的脚步声打破宁静,一个左手戴爪,右手拿短刀的身影冲入小巷,但立马小巷前后两边都亮起大量火把。
为首身材高大的刀疤脸说道:“你逃不掉了,帕丽丝,敢抢我们野狼帮的东西,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
“呸,来啊,老娘倒要看看,是谁活的不耐烦。”见掩饰已经没用,帕丽丝把兜帽摘下,露出清丽的容颜,并且恶狠狠道。
“再给你最后的机会,把东西还给我们,事情可以就怎么算了。”刀疤脸忌惮对方的实力,并不想开战
“哈哈哈,怂了吧,你们这些没用的狗崽,还没有人能从老娘手上抢东西。”帕丽丝嘲讽着。
这怎么忍?
刀疤脸怒道:“上,给我干了她。”
“住手”
“轰”一人从楼顶跃下,将地面砸出一个小坑,蜘蛛网般的裂纹爬出几米远,一个金发,脑后扎着单马尾,皮肤略黑的帅气小伙闪亮登场。
“嗯?原来是号称天才的阿尔伯特,哼,再天才也不过十七岁,都给我上,只要不打死阿尔伯特就没事。”刀疤脸指挥着停下的小弟。
“吵什么吵,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唐凯将麻袋一掀,大声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