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米的距离,转瞬即到。
潘明刚启动电瓶车,村民就追了上来。
潘明几乎是挨着村民捅向车尾箱的刀枪棍棒冲出去的。
将车速提升到最大的80KM/H,潘明很快就驶离了江海新村,为了防止村民驾车追击,潘明一直骑到了热闹的川崇广场,才放下心来。
看来走私一直是江海新村的灰色产业,大量村民都参与其中。
警方捣毁了那批走私库存,逮捕了上百名参与人员,而这一切都是在潘明到来之后。
不管是不是他的原因,村民总不能报复警方吧?
所以这个锅只有潘明来背了,刚才如果不是他跑得快,恐怕不被打死也得被打成残废。
这江海新村是绝对不能再去了!
川崇广场有着一座商场,是川崇区人流量最大的地方。
潘明骑着车,靠在广场边的非机动车道上,在逃跑的途中,他的手机似乎收到了信息。
打开手机,黎云的微信头像正在闪动,应该孙丽琴的卷宗有着落了。
微信中只有两张照片。
照片是拍摄对着电脑屏幕拍摄的,角度有些歪斜,应该不是正大光明的拍下来的。
电脑屏幕上的资料在照片中很是模糊,特别是一个个的像素点,严重影响了资料的阅读。
“就没有清晰一点吗?”潘明回复了一条信息。
“没有,你以为我们警方的卷宗是大白菜,想提就提吗。”黎云破天荒的回复了一行字。
“好吧。”毕竟是他有求于别人,能搞到就不错了,凑合凑合吧。
将图片放大,潘明细细查阅起来。
“被害人孙丽琴,女,汉族,1977年3月26日出生,徽省马鞍市人,在1997年因婚嫁户籍转入我市。
孙丽琴曾长期从事非法卖银活动。
2008年7月21日凌晨4点17分,接到报案,被害人在通州区桃园村小区“丽丽美容院”的小房间中遇害。
遇害时浑身**,死亡原因为外力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在凌晨1点到3点之间。
其身上没有外伤,胃部残留物与血液均没有检验出毒素的存在。
案发现场的地面上散落着几张邹巴巴的百元纸币,还有三只某蕾斯品牌的避孕套被撕开的包装纸,在床边的角落还发现一些稀碎散落的腻子粉末。
侦查员经过调查走访,推测双方很可能是交易过程中发生矛盾。
案发当晚下着大雨,“丽丽美容院”的负责人江某梅(已因涉嫌组织卖银被通州分区依法拘留)并不在现场,当时还在“上班”的只有孙丽琴一人。
从被害人的体内并没有发现凶手的体液,现场也没找到使用过的避孕套。
警方方对现场进行了指纹和毛发的采集,却发现了数十个不同的指纹和毛发样本。
经过大量的走访与调查。
侦查员从“丽丽美容院”的另一名卖银女叶某倩那里得到了一条重要信息。
被害人孙丽琴下午曾经接到了一个电话,并且在电话中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中间多次提到了“不可能”,“不要动我儿子”,“我不会答应你的”,等等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