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陪着男子一直喝到了凌晨5点,熏鱼和排骨没剩下什么,赶头一班车大叔把男子送了车:“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难受过,但是难受过后,还得好好活着。”大叔冲男子摆了摆手,目送着汽车载着男子离开。
当公交车离开视线时,大叔猛然间打了个喷嚏:“看来今天还是把店关了吧。”
下午的时候,头依旧是昏昏沉沉的难受,打了电话给大叔,知道他也有了今日休息的想法。挂断电话,我把自己埋进被子里,肚子却传出来咕噜咕噜的响声。我打了个哈欠,虽然不想下床,但是饿着的肚子却催促着我赶紧给自己做顿吃的。
简单煮了一碗热汤面,鸡蛋没有打匀,蛋花里有大块的蛋白,咬起来没有什么味道。但是细细的龙须面软糯的口感却让人不自觉得想要多吃一些,点了香油的面汤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靠着暖气捧着碗喝掉面汤的时候,饱腹之余心里还充斥着暖暖的幸福感。
滚回被子里的时候,却没了半点困意,在床睁着眼睛,鬼使神差地又打开了邮箱发现里面多了新的邮件,还是来自最近联系的朋友那里,不过这次传来的消息和博简没有什么关系,朋友只是传来了一张照片。邮件名称还是判多来盒子,这一次我打开了这个潘多拉墨盒,解压了那张照片。
看到照片时,我已经感觉不到鼻子里的堵塞感,也就是在我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更强烈的窒息感压得我喘不气来照片里是大叔曾经的样子,穿着普通的白色工字背心,裸露的手臂露出了一部分纹身。
看着那个纹身,我捂住了嘴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一瞬间巨大的眩晕感向我袭来,我把目光移开屏幕,开始抑制不住地流泪。我没有勇气再看照片一眼,我认识那个纹身。曾经我在整理那个人留下来的东西的时候,看过一张照片,照片的人也有着同样的纹身。
大概一小时之后,我才缓过劲儿来,电脑已经进入休眠状态,我的手指摩挲着键盘,却始终没有按下去的勇气。我把笔记本放到一边,躺回了床,闭着眼睛回想以前的事情,我确定大叔的纹身和很久之前那个照片中的背影其实不是同一个人,那张照片我只看过一眼,但是我依旧记着照片中的一些细节。
只不过在我后来翻找的时候,却在也找不到那张照片,让我禁不住怀疑那张照片是否真的曾经出现。可是今天,当看到大叔的纹身的时候,我却一下子回忆起那张照片,让我确定那绝对不是我的梦境。
在我的记忆里,出现在那张很久以前的照片的人有着媲美于健美先生那样漂亮的肌肉线条,个子给人感觉也是很高。但是,朋友发来的这张大叔的照片,像是从某个摄像镜头里拍下来的,只是一般般的中年人的身材。
突然间,我想到了什么,拿回笔记本,再次浏览起这张照片,果不其然在右下角的位置看到了一串数字,这张照片拍摄在5年前的夏天。
我微微眯起眼睛,回想着所有事情之前的串联。我遇大叔是否真的是巧合?大叔开饭摊的初衷真的是像他所说只是为了照顾附近的忙忙碌碌的班族?还有大叔能知道我之前的秘密调查,难道真的只是凑巧从朋友那里得知?这些问题困扰着我,让本来就发昏的大脑开始疼痛欲裂。我强忍着晕眩找了感冒药来吃,却在咽下感冒药的时候,想起还没有保存朋友发来的照片。
这次无论如何都要保存好这张照片这是揭开真相的线索与开端。
所幸这一次照片好好的留在了我的电脑里,没有突然消失。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用了所有外接存储设备将照片逐一备份。
除了思考能力变慢以外,感冒药的效力也在慢慢发挥,很快我就开始眼皮打架,很快便陷入了沉沉的睡眠,至于那些想不通的事情,暂时还是搁置到一边。
在两眼陷入黑暗前,我紧紧攥住了手中最后一个盘,这回绝对不能再让线索跑掉了。
第二天,窗外的鸟鸣声把我唤醒,我手里依旧死死攥着昨天的盘,打开电脑,发现昨天存储的照片并没有凭空消失,又逐一检查了外借存储设备,发现没有异常后,我走进了厨房,习惯性地撵了一些饼干碎屑在屋外的窗台,小麻雀们蜂拥而至,我关了窗户为自己沏了一杯咖啡,重新坐回了笔记本前。经过一天的休息,脑袋明显轻松了不少,思路也变得比昨天更加清楚。先不论大叔和我的相遇是否是大叔单方面的刻意安排,就凭照片相像的纹身,就不能否定大叔和他当时在参与的事情有着微妙的联接。
我重新打开照片,观察着大叔胳膊裸露出的纹身的细节,从露出来的部分看像是某种动物的尾巴,但是因为露出的部分太少,一时间分辨不出纹身的部分到底是来自哪钟动物。从网搜出了一本动物图鉴,当时并没有发现相似的尾巴部分。难道说这一部分并不是来自于某种动物呢?
但如果不是动物又会是什么呢?感冒还没有彻底好利落,这个时候脑袋因为过度思考开始微微发疼,为了缓解难受,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想要在厨房沏一杯奶茶,用能让人开心起来的糖分安抚一下劳累的大脑,却在目光无意中扫到客厅的书架时,突然猜到了问题的答案。书架有一本前两年大火的明星的写真,我依稀记得里面有一张照片里面似乎有着某种特殊的纹身。我快速地翻开那本写真,发现了自己一直在找的画面,画面的女明星穿着露背的长礼服,大面积裸露的后背画着清代著名的鹦鹉戏蝶图。事实这幅鹦鹉戏蝶图是用一个平价品牌的不同色口红色绘制而成。照片旁边注明了画的来历,和制作这幅人体彩绘后面的趣闻。
这位女星在家中就养了一只金刚鹦鹉,因为喜欢便让合作方在拍摄写真时为她在后背也画了一只,而对于鹦鹉的喜欢则是因为在学校的时候看山海经的时慢慢迷恋的。女星认为鹦鹉是为数不多依旧与现在同名又相差无几的出现在山海经的生物,在非常喜欢收集古董制品的女性眼里,鹦鹉就像是活着的古董生物一样让人着迷。
虽然朋友发来的照片纹身的尾部和鹦鹉实在是差别太大,但是这一点无疑给了我关于线索的灵感,那张照片的纹身会不会是某种并不存在与这个世界的生物的某个部分呢?这样想着,我把写真塞回书架。
在厨房里煮了牛奶,在牛奶煮开后把玫瑰茶包丢了进去。很快玫瑰的香气就从牛奶中泌了出来,香甜的玫瑰味道慢慢充满了小小的厨房空间。